2020年审计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审计局是汾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2、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市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投资和以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人民政府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市有关部门、乡镇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重大项目稽查、原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审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制股、财政金融经贸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三)人员编制
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审计师1名。
市审计局下设一个事业单位:审计复核中心。编制5名,实际人员4名。
(四)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五)资产总额773687元。
二、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667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0457元;2020年支出预算250667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0457元。其中:基本支出2436675元,比上年增加240457元,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项目支出70000元,比上年减少30000元基础设施维修费。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000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000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25000元,同上年预算;公务接待费1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00元。
三、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财政、财务审计
3、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4、民生资金审计
5、企业审计
6、资源环境审计
7、复审项目审计
8、其他随机性任务审计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2020年预算包括本机本预算和所属审计复核中心在内的汇总预算。
四、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50667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0457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250667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0457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预算包含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 。
2、政府性基金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3、财政专户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506675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0457元。
1、基本支出2436675元,比上年增加240457元。增减变动原因是:2020年预算包含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基本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70000元。比上年减少3000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基础设施维修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80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及审计费用。取暖费按照 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25000元/辆测算(不含司机费用)
(四)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0年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五、2020年重点项目及绩效目标
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无绩效目标。
六、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0000元。比2019年实际支出数增加24263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25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9263元,增减变化原因是车辆行驶里程增加,维修费用增加。
2、公务接待费15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15000元,增减变化原因是2019年未发生公务接待,2020年业务量增加。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计划政府采购电脑及打印机93500元,车辆保险4000元,文件柜250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6000元,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加配备及旧电脑更换。
八、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暂无政府购买服务计划,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九、2020-2022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250.67万元,支出规划250.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规划184.9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规划45.9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2.84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258.1万元,支出规划25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规划203.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规划44.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278.5万元,支出规划27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规划223.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规划44.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期末账面数量为1辆,期末账面原值为16.51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自用1辆,占比100%。
我单位2019年房屋期末数为0.00平方米,使用其他单位房屋期末数为200.00平方米,人均占用实际办公用房面积为11.76平方米 。
我单位2019年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57.28万元,累计折旧46万元,净值11.2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0.69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图书档案0.1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44万元。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汾阳市审计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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