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各预算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并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财政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财政部门审核汇总编制的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于4月29日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各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及项目绩效目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执行要求 

  1、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收入预算完成 

  凡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的单位,要主动作为,落实责任到人,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2、继续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财政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预算之外的一般性支出一律不予追加。严控“三公”经费,原则上控制在年初预算规模内。 

  3、加快预算执行,做好项目绩效评价 

  部门预算批复后,各单位要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及时提交待分配项目资金分配计划和支付申请,加快资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尽快启动政府采购程序,同时做好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我市将继续执行市直单位支出进度考核制度,逐月对累计执行进度的后五名进行通报,并由市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已经批复的2019年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原则上6月底之前要全部形成有效支出。对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各项资金,9月底前部门仍未提出分配计划和未启动的项目要及时调整支出用途,预计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 

  二、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提升财政资金透明度 

  为了做好预算公开工作,财政局已经编制了预算公开参考样式,各单位收到预算批复后严格按照参考样式编写预算编制说明及填写公示表格,参考样式的内容不可随意修改,表格不可随意删除,无数据的表格保留空表,具体要求如下: 

  1、公开时间:部门预算批复后,各单位要在20日内(5月30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财政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接受社会监督。 

  2、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使用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等相关报表。并对本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预算中的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重点项目绩效情况、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文字说明。 

  3、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算要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要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三公”经费要明细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并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4、公开方式:汾阳市政府门户网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2020年部门预算统一在此平台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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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汾阳市财政局 

  2020年5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