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 

  部门主要职责:主要职能为对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儿童进行救助。 

  机构设置及人员:单位编制人数为2人,实有在编人员2,单位下设会议室(负责救助站日常事务)、登记室(负责对前来寻求救助的人员进行登记处理)、护理室(对在救助站滞留的行动不便的流浪人员进行日常护理)、厨房(为流浪人员和救助站值班人员提供日常生活饮食)、财务室(负责核算救助站的所有开支,并向上级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单位配备公用1 

  二、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046489 .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27397.00元。2019年支出预算1046489 .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2739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6489.00  元,比上年增加27397.00  元。项目支出 850000.00   元。比上年增加800000.00  元。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汾阳市救助管理站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政策和精神,积极对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儿童进行救助,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把救助资金用到每个需要救助的人员身上。特别是在寒冬时节,对汾阳市城区周边地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陷入困境的人员。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 收入预算 

  (二) 2019年收入预算1046489 .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27397.00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1046489 .00  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27397.00元。原因是人员调入经费增长和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 0 元,无增减变动。 

  3、财政专户 0 元,无增减变动。 

  ()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046489 .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27397.00元。 

  1、基本支出196489.00  元,比上年增加27397.00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000 .00   /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日常开支。取暖费按照7280.00  元测算,交通费按照 25000.00 /辆测算。 

  2、项目支出 850000.00   元。比上年增加800000.00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上级因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陷入困境的人员工作需要安排的支出。 

  ()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9年收费征收计划元,无增减变动; 

  罚没收入 0 元,无增减变动 

  五、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9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800000.00 元。具体项目如下: 

  12019年流浪乞讨人员、受困人员及未成年人救助项目  800000.00 元,主要依据:2019年汾阳市财政局下发重点项目支出,用途对我市流浪乞讨人员、陷入困境人员及未成年人进行及时救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项目资金来源:全额财政拨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对我市流浪乞讨人员、陷入困境人员及未成年人进行及时救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绩效目标 :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受困人员及受困未成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六、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000.0 0  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5000.00  元。其中: 

  1、    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 25000.00 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000.00 元,增加原因是财政核准增加公务用车一辆。 

  2、    公务接待费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元, 

  3、    因公出国(境)费用0 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 

  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九、2019-2021年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19-2021年三年收入预算与支出情况一致。其中 

  2019年收入预算合计1046489 .00元,支出预算合计1046489 .00元。 

  2020年收入预算合计1100000.00元,支出预算合计1100000.00元,项目支出合计850000.00元。 

  2021年收入预算合计1150000.00元,支出预算合计1150000.00元,项目支出合计900000.0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共有国有资产352973.00元,其中通用设备195320.00,专用设备2800.00元,家具用具144853.00元,公用轿车一辆10000.00元。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在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汾阳市救助管理站 

  2019 3 15 

   

   

  附件:
    1、汾阳市救助站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