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是我市市级统筹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部门主要职责:主要承担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征收与发放工作

机构设置及人员:汾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中心编制12人,现有在职人员9人。

车辆属黄标车已报废,总资产为400980元。

二、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19159674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80830元。2019年支出预算119159674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80830元。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汾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任务有:

1、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项业务的核定及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做到及时、准确。

2、经常性地深入参保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及稽核,督促参保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视。

3、利用稽核检查,对参保单位发放有关社会保险的宣传资料,提高参保单位及职工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认识。

4、大力宣传“民生山西”APP的使用方法,指导退休职工做好一年一度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堵塞养老金领取漏洞。

5、积极做好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退休人员上门的服务工作。

6、认真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预算。

四、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119159674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780830元。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119159674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80830元。增加变动原因是:新增退休职工321人。

2、政府性基金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3、财政专户 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19159674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80830元。

1、基本支出109029422元,比上年减少9165750元。  增减少变动原因是:

(1)2018年我中心在职职工到龄退休2人,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194748元;

商品和服务支22677元,较上年减少23953元

(3)上级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051656元,较上年减少8947049元。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0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维护本单位正常业务开支。取暖费按照32480元测算,交通费无。取暖费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在职职工冬季取暖补贴。

2、项目支出 10130252 元。比上年增加994658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

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提前下达2019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9950000元(吕财社【2018】163号);退休人员活动经费较上年减少3420元。合计增加9946580元。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9年收费征收计划0,无增减变动。

罚没收入0,无增减变动。

五、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9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9950000元,具体项目如下:

提前下达2019年机关事业养老中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9950000元。主要依据: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机关事业养老中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吕财社【2018】163号),用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眼高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一般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保障5007名退休职工每月可以及时并足额领取退休养老金,保障退休职工生产生活水平,努力使退休职工满意度达到100%。

六、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000元。比2018年支出预算数减少2000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0元,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8000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减少2000元,减少原因为: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无增减变动。

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八、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九、2019-2021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编制 2019年收入预算。2020-2021年收入计划暂以2019年下达控制数为准。待编制预算年度部门预算时,再据实调整。

2、支出情况

根据现行预算标准及人员信息情况据实编制,其中2019年基本支出计划要与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预算一致。2020-2021年基本支出规划,在没有调资和人员变动情况下,原则上与2019年保持一致,待编制相应年度预算时再调整。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部门/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下同)344.92万元,较上年增长763.76%;经清查盘点后,资产总计实有数344.92万元。负债总计账面数0万元,较上年增长0.00%。净资产总计账面数344.92万元,较上年增长763.76%。

 1、按单位性质资产情况。 我部门/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0万元,占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344.92万元,占100%;民间非营利组织国有资产0万元,占0%。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304.82万元,占88.37%;固定资产40.1万元,占11.63%;在建工程0万元,占0%;长期投资0万元,占0%;无形资产0万元,占0%;其他资产0万元,占0%。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我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40.1万元,累计折旧0万元,净值40.1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通用设备34.53万元,占86.11%;专用设备0万元,占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1.9万元,占4.7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67万元,占9.16%。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实行退休金制度,这对于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尤其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之后,近几年五个试点省市进展一直非常缓慢。如何解决改革中所遇到的难点,切实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是当前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汾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3月20日


  附件:
    1、汾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