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是政府组成部门之一, 2010年11月15日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汾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核定。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城乡规划管理股、城乡建设管理股、房地产业管理股、建筑管理股、建筑节能办公室;事业机构1个,城建档案室。现有行政在职人员21人,全额事业人员6人,临时工7人。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二)加强行业管理,研究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定全市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质量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参与全市大中型城市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业产品的市场准入、准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四)贯彻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认定全市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法人资格。
(五)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的经济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六)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及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村镇建设管理的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
(七)拟定全市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资质审查认定和管理工作。
二、 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3430799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40051元。一般公共预算3430799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40051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工资支出,本年度项目预算有所增加。2019年支出预算3430799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40051元。基本支出3063729元,比上年增加205481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工资支出。项目支出367070元。比上年增加334570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奖励工作经费70000元;城市建设修路租地和环城绿化租地25457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和修路及环城绿化租地补偿。第一书记补助增加10000元。
三、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管理提效、全面发展”的整体思路,上下齐心,振奋精神,砥砺奋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力争我市住建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加强建筑业管理
1.继续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解决互相间的恶性竞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网络平台,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积极的让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行为规范,诚信经营。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协调帮助施工企业完善资质就位资料,争取顺利就位。
2.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意识和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和宣传建筑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继续组织开展对施工、监理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建筑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3.加大对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管股、质监站、安监站联合对新建和在建的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逐年的提高。加大推行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样板工程。
4.加大建筑市场行政执法惩治力度,推行处罚通报制度,加大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违法非法项目,继续加大对在建项目中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工程、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
(二)其它重点工作
1.加强对行政审批业务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严格遵守政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窗口职责,作好政务公开工作。
2.抓招投标工作、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建筑业有形市场的监管,努力营造阳光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出建筑业市场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3.继续完善2011-2017年危房改造档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及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对2017年审计发现问题继续整改。完成27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4.完成105个村绿色村庄申报工作和杏花村镇东堡村、阳城乡虞城村的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并按文件要求,在2019年2月15日前将第五批我市入选的5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和档案报送山西省建设厅村镇处。
5.继续摸排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拦等线索。
6.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7.做好城区防汛值班和重点区域、地段的隐患排查。
8.做好普法工作,把学法、用法作为长期性工作任务。
9.完成新一轮的城建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随机性工作。
本部门2019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3430799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40051元。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3430799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40051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按照国家规定,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工资支出;本年度项目预算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无
3、财政专户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无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3430799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40051元。
1、基本支出3063729元,比上年增加205481元。增减变动原因:按照国家规定,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工资支出。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5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取暖费按照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25000元/辆测算。
2、项目支出367070元。比上年增加334570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奖励工作经费70000元;城市建设修路租地和环城绿化租地254570元;第一书记补助增加1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和修路和环城绿化租地补偿。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9年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五、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9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42500元,具体项目如下:
第一书记扶贫补助,主要依据是汾组通字【2016】109号和汾组通字【2019】10号,用于第一书记的生活、交通所需。从2019年开始,由市财政为在贫困县农村任职的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30000元(按照每天补贴标准120元*全年工作日250天测算);为在本市农村任职的第一书记每人每年安排12500元(按照每天补贴标准50元*全年工作日250天测算)主要依据(汾组通字〔2017〕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第一书记各项保障措施的通知。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安排。绩效目标为确保农村第一书记工作有效运转,真正做到“下得去、待得住、干的好”。
六、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000元。比2018年实际支出数增加17557.69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25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11333.69元,增减变化原因:单位工作量增加,外出开会、下乡次数增加。
2、公务接待费1000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6224元,增减变化原因是预计上级部门安排接待任务。 。
3、 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九、2019-2021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一)2019年收入预算:3430799元。
2019年支出预算:3430799元。其中:
1、基本支出:306372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619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4元。
2、项目支出 :经常性项目支出 324570元。
重点项目支出 42500元。
(二)2020年收入预算:3624298元。2020年支出预算:3750348元。其中:
1、基本支出:336972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3818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4元。
2、项目支出 :254570元。
(三)2021年收入预算:3960896元。2021年支出预算:4089676元。其中:
1、基本支出:370632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4200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05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44元。
2、项目支出:25457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主要包括车辆、房屋、办公家具及其他资产价值)
截至 2018年12月 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为2103468.27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354541.27元,占固定资产的64.4%;通用设备639808元,占30.42%;专用设备10000元,占0.48%;文物和陈列品0元,占0%;图书档案0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99119元,占4.71%,公务用车1辆。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第一书记扶贫项目”----外派石楼、兴县对口帮扶扶贫工作,及我市贫困村脱贫工作。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附件:
1、2019年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表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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