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汾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预算编制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为市编办核定的全额事业单位,隶属汾阳市住建局管理,成立于2011年12月31日,核定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实有在编人员4人。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单位工程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书,必要时应深入施工现场核实;开展安全生产跟踪检查,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安全活动,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市,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中人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处理上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和发证。负责对申报晋升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升级和企业安全年检的安全资格进行初审。
二、 主要数据变动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370848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199元。一般公共预算370848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199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及项目经费增加。2019年支出预算370848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199元。1、基本支出350848元,比上年增加4199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2、项目支出20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安全宣传次数增加。主要用于:安全宣传及防护用品款。
三、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开展好集中行动。围绕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健全组织、强化领导、精心安排,扎实开展好集中行动,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3、加强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及时指挥各相关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4、加强高大模板、脚手架和深基坑工程、起重机械设备、高处作业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督;
5、大力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6、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以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引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减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
7、加强行业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本部门2019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四、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370848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199元。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370848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199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及项目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 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无
3、财政专户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无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370848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199元。
1、基本支出350848元,比上年增加4199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0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等。取暖费按照 0元测算,交通费按照0元/辆测算。
2、项目支出20000元。比上年增加10000元。增减变动原因是:安全宣传次数增加。主要用于:安全检查宣传防护用品款。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19年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五、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19年无重点项目支出。
六、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比2018年实际支出数增加(减少)0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化原因:无。
2、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化原因:无。
3、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化原因:无。
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九、2019-2021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一)2019年收入预算:370848元。
2019年支出预算:370848元。
1、基本支出:35084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0996;商品和服务支出9852元。
2、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20000元,
(二)2020年收入预算:405933元。
2020年支出预算:405933元。
1、基本支出:38593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09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37元。
2、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20000元。
(三)2021年收入预算:444527元。
2021年支出预算:444527元。
1、基本支出:42452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26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21元。
2、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20000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主要包括车辆、房屋、办公家具及其他资产价值)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8140元,累计折旧0元,净值28140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元,占固定资产的0%;通用设备26800元,占95.24%;专用设备0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340元,占4.76%,无公务用车。
十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汾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9年3月15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