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汾阳市三泉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三泉中心卫生院,为市编办核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汾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实有注册正式职工32人。单位具体业务范围: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2、加强农村、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卫生院总资产共计11,530,238.94元。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管理工作,惠及民生。
3、加大十四项国家公共卫生服务开展,特别是加大乡村医生村级公共卫生支出力度,提供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让老百姓享受到十一项公共卫生服务的福利。
三、收支情况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 年收入总计8495700.05 元,支出总计8567759.61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268241.53元,降幅3%。原因为:2017年没有政府化解债务财政拨款资金;支出减少了1275953.45元,支出下降12.96%,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减少。2017年末结转和结余741856.62元,比2016年减少343943.72元,降幅31.67%,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项目支出,降低了结余。
2、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收入合计8495700.05 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387278.4元,占比51.64%;事业收入4078382.65元,占比 48%;上级补助收入 30039元,占比0.36 %。
3、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支出合计8567759.61元。其中:基本支出5926418.77 元,占比 69.17%;项目支出2641340.84元,占比30.83%。
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87278.40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31222.12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8586.4元,降幅5.3%;支出减少1103639.34元,下降18.91%。
5、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财政拨款支出4,731,222.121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8586.4元,下降5.3%。
(2)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007,418.00元,支出决算4,731,222.12元,比预算增加2723804.12元,增幅135.69%,原因为:增加了人员薪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440,683.2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31,222.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2017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9.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本单位相关信息统计表为零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
乡镇卫生院三公经费支出不列入预算。2016年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无,因公出国(境)费无。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无,因公出国(境)费无。
五、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市财政局的工作安排,我单位认真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因今年无重点项目,故未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七、国有资产存量情况
我单位总资产共计11,530,238.94元。其中:流动资产3,665,807.15元,固定资产7,864,431.79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4,933,515.27 元;专用设备2,056,953.52 元;通用设备614,295.00 元;家具用具259,668.00 元 。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用经费、取暖费、交通费由我单位自有资金支付。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国有资产存量是指由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已经投入营运的国有资产数量。国有资产存量按其参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状态,基本上可划分为两类:一类为正在参与社会再生产的国有资产存量,另一类则是暂时退出了社会再生产过程,处于闲置状态的国有资产存量,主要包括按国家有关政策关停的国有企业、持续经营企业的闲置厂房、机器设备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封存的各种固定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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