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阳城乡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保障经济社会平衡健康有序发展,实现了全年收支平衡。 

  一、 基本情况

  阳城乡地处汾阳孝义市两市中间,东与肖家庄乡、演武镇隔河相望,西与三泉镇、栗家庄乡毗邻,南至孝义市城区,北邻汾阳市区,是典型的城郊型乡镇。全乡国土总面积89平方公里,耕地76000亩,下辖26个村,43411口人。全乡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属井河双灌区,地下水资源丰富,但矿产资源相对贫乏。交通便利,属汾阳市南部平原地带,地势平坦,区位优势明显,是连接汾、孝、介、平、离五市的枢纽黄金地带,北有青银高速公路横贯,东有大运高速公路纵行,汾邢高速公路国道307线,省道汾介公路,汾孝大道,韩石公路穿境而过,纵横相连,构成了纵横交错的交通网络。阳城是一二三产业的主战场。一二三产业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阳城人民的经济收入。以汾孝大道经济带开发为带动的,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了新进展。 

  、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有四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政法综治办公室、城市经济办公室。主要工作任务为: 

  1、贯彻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 

  2、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街道经济工作,指导乡镇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经营; 

  3、指导支持帮助各村的工作,促进各村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我单位共有人员38个,其中:行政人员23个,事业人员15个,五星级支部2人。 

  车辆两辆。 

  三、收支执行情况

  阳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总计12666088.45元,上年结转结余1810248.47元;支出总计13422813.73元,年末结转结余1053523.19元。 

  1、2017年度收入总计12666088.45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2016年度收入增加。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上年结转1810248.47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7年度支出总计13422813.73元。较2016年度支出增加2462167.8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1764.7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7499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89247.26元,城乡社区支出724667.38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617063.37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200000元,其他支出352572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053523.19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规定使用的资金。 

  四、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阳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20618.47元,基本支出10149020.47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766386.2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84829.5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项目支出3071598元,包括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乡周转房及五小建设补助经费以及村级转移支付。                                                                       

  五、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阳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收入,支出上年度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202195.26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2634.26元,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1637716.17元,减少255081.91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不存在政府采购支出 

  八、“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8379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500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20元相比增加43971元,增加原因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提高。公务接待费12291元。相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794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7年阳城乡人民政府决算公开表.xls

  阳城乡人民政府 

                                        201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