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汾阳市南薰街道筹委会决算公开说明
2017年,我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保障经济社会平衡健康有序发展,实现了全年收支平衡。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我单位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管理辖区内各项工作:
1、贯彻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
2、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街道经济工作,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经营;
3、指导支持帮助社区的工作,促进社区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内设机构:我单位共有四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政法综治办公室、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我单位共有人员38个,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4人,事业在职人员24人,车辆两辆。
二、 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529.0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4.03万元;支出总计52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5.44万元。
1、2017年度收入总计529.0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2016年度收入增加69.0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上年结转34.0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7年度支出总计527.6万元,较2016年度支出增加69.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15万元,农林水支出154.30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35.44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规定使用的资金。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13万元,项目支出13.81万元。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42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因数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项目支出13.81万元,包括第一书记工作补贴及村级办公费。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10.66万元,比上年增加0.88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无公务接待费。2016年3.86万元相比去年增加2.79万元,增加原因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提高。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87万元,其中办公费22.65万元,印刷费0.46万元,手续费0.12万元,水费0.65万元,电费1.43万元,邮电费1.18万元,取暖费2.56万元,差旅费2.26万元,维修(护)费12.22万元,劳务费1.65万元,福利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12万元。
七、国有资产情况
2017年固定资产22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2.66万元),比2016年增加9.9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增加9.98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汾阳市南薰街道筹委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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