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汾阳运管所财务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永和大街东口。下设所行政办公室、货运办、客运办、维修办、驾管办、治超办、安全办、法制办、租赁办、财务办、票证办、统计办、租赁办、运政大厅、处罚大厅、稽查大队、特勤大队等17个股室。
汾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核定事业编制72人,现有在职人员72人。
二、主要职责及业务范围
1、主要职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从事道路运输运营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业务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山西省道路货物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客运、货运、维修、驾管、源头治超、物流服务业、租赁市场进行行业管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3、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三、收入支出情况
(一)收入决算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76.22万元,比2016年683.54万元少7.0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662.11万元多14.11万元。
2、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3、无财政专户支出。
(二)支出决算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71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83.48万元,项目支出为32.51万元。比去年的645.03万元增加了70.96万元,增长11%。比2017年预算的662.11万元增加了53.88万元。2017年仅人员经费支出为6508026.24元,而2016年人员经费支出为5843073.84元,增加了664952.40元。增长的原因是调整了职工工资、养老金以及发放2014年至2015年暂扣的年金所致。
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为326781.2元,而2016年为286642.73元,增加了40138.47元。其中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车辆费,电费,取暖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017年为325076.30元,而2016年为32057.50元,增加了4518.80元。另外,由于2017年的项目支出中劳务费支出较多,今年又新增了付停车场违章车辆停车费等新项目。
(三)2017年年终结余情况
2017年年终结余21.84万元。比2016年61.60万元减少了39.76万元。
(四)非税收入情况
2017年实际完成房屋出租收入16万元,和上年持平。罚没收入79万元,比2016年增长2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们加大了稽查力度。
四、2017年运管所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运管所无重点项目支出。
五、2017年三公经费编制情况
1、2017年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7.55万元,比去年决算数14.11万元减少了6.5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8万元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车辆的严格管理,并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2、公务接待费 0 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元。
3、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
六、2017年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汾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有执法执勤车辆8辆,资产总计331.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64万元,固定资产302.98万元。 固定资产与上年的295.49万元增长了7.49万元 ,增幅2.53%。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源头治超:货物装载源头实行源头治超。保证从源头上做到车辆不多拉,企业不多装。
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源头治超三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证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附件:
1、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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