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汾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汾阳市国土资源局下属的全额事业单位。有人员5名,在国土资源局统一核算。因此无人员经费。主要业务范围是:负责全市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对纳入收购储备的土地进行洽谈费用、调查、评估、规划及前期开发,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二、部门职责
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是编制土地储备制规划、年度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方案;收购储备土地并建立土地储备库;实施土地供应前期的开发准备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组织土地储备中的融资工作,落实并管理储备资金;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三、2017年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77.4万元,支出总计77.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95.61万元,增幅为-93.53%。与预算相比增加了7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土地收购储备的数量比2016年减少,致使2017年收、支出比2016年减少。
四、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收入77.4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了77.4万元。
五、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支出77.4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项目支出77.4万元,占比100%。与预算相比增加了77.4万元。
六、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95.61万元,增幅为-93.53%.与预算相比增加了77.4万元。
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1.1万元,增长-100%,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
2017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与预算相比无变化。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77.4万元,比2016年政府增加了77.4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77.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7.4万元,占比100%),比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42.38万元减少了764.98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了77.4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2016年收储土地无论从规模上还是数量上都比2017年多。
九、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其中:
(一) 因公出国(境)费
无公务出国出境费。
(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无公务接待费。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日常公用经费情况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人员经费在国土资源局统一核算,故无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无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17年重点项目支出: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
汾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
1、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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