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单位2017年度决算情况做以下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为市编办核定的全额事业单位,隶属汾阳市住建局管理,成立于2011年12月31日,核定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实有在编人员4人。是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的职能部门。资产情况:截止2017年12月固定资产2.814万元。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本部门2017年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开展好集中行动。围绕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健全组织、强化领导、精心安排,扎实开展好集中行动,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3、加强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及时指挥各相关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4、加强高大模板、脚手架和深基坑工程、起重机械设备、高处作业等重点部位安全监督;
5、大力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6、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以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引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减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
7、加强行业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8、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三、 2017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收支情况(公开01表、02表、03表、04表)
2017年决算收入数为33.3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数增加2.84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数为34.78万元,比2016年支出增加3.47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公开01表、03表、04表、05表、06表)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为34.7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2.2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高,年中追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公开05、06表)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共支出34.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3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项目支出0.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宣传资料印刷费等。
2017年年初批复预算共32.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0.8万元,项目经费1万元。2017年决算经费较年初批复预算经费相比人员经费增加2.65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水平整体提高。
4、政府性基金(公开08表)
无
5、我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
四、2017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编制情况
2017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无。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开07表)
2017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元0,增减变化原因无。
2、公务接待费0元,增减变化原因无。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增减变化原因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开09表)
1、2017年政府采购决算情况:无
2、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无。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无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前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汾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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