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汾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成立于2010年,单位性质全额事业,主要职能是负责本市内的房地产管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房地产交易,产权产籍登记变更、注销管理、物业企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保障住房建设及管理等。中心共有人员9人,主要设立办公室 、综合股、 发证办、物业股、住保办。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加快房屋租赁补贴审核进度。
2、监督检查商品房预售市场,认真接待商品房预售办理。
3、认真办理产权交易及抵押工作。
4、检查监督各物业管理情况。
三、2017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收入决算11275.63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6966.54万元。其中:
1、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7.09万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1791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本级财政厉行节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减少。
2、2、政府性基金10078.53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8757.53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棚户区政府拆迁补偿项目增加。
3、财政专户0元,比2016年决算减少0元。
(二)支出决算
2017年支出决算14626.31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9082.73万元。
3、基本支出68.51万元,比上年增加7.76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
4、项目支出14557.79万元。比上年增加9074.97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棚户区政府拆迁补偿项目增加。
(三)非税收入征收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
四、2017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编制情况
2017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0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编制情况
2017年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未发生招待费,车燃费开支0.94万元,较去年减少0.38万元,在预算范围内。
其中: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0.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8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接待费0元,无增减。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单位运行经费6.24万元,比2016年减少3.50万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1.30万元,比上年减少1.03万元,减少原因为节约开支;手续费0.06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加原因为业务量增加;邮电费0.22万元,比上年减少1.07万元,减少原因为去年一次交纳2年网费,今年该费用无需交纳;办公取暖费2.15万元,和上年相同;差旅费0.55万元,比上年增加0.28万元,增加原因为会议次数增加;培训费0.19万元,比上年增加0.95万元,增加原因为培训规模稍微扩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4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减少原因为节约开支;其他支出0.29万元,比上年减少1.59万元,减少原因为节约开支;办公设备购置0.27万元,比上年减少1.46万元,减少原因为精简节约。
七、2017年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
1、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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