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汾阳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 报告
--在2024年8月27日汾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汾阳市财政局局长 张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市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2023年预算,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部分
(一)收入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4340万元,为年初预算292600万元的110.85%,同比增长18.71%,绝对额增收51121万元。
分项完成情况为:
税收收入完成27466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3.84%,同比增长20.69%,绝对额增收47095万元。增值税101974万元,企业所得税90518万元,个人所得税2779万元,资源税267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703万元,房产税4772万元,印花税529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0786万元,土地增值税3774万元,车船税2237万元,耕地占用税511万元,契税6100万元,环境保护税555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4967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77%,同比增长8.82%,绝对额增收4026万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4112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30万元,罚没收入完成628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74万元,捐赠收入完成7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73万元,其他收入完成15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年初编制支出预算523897万元,执行中增加事项:一般性转移支付429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755万元,调入资金11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00万元,其他1930万元;减少事项: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865万元。调整预算数527512万元,决算数497186万元,预算结余3032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数30326万元。分类支出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34%,同比增长23.03%;国防支出43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79.25%;公共安全支出204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59%,同比下降5.82%;教育支出988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21%,同比增长20.35%;科学技术支出6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19%,同比增长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1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95%,同比下降20.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17%,同比增长10.75%;卫生健康支出318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22%,同比增长20.86%;节能环保支出149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56%,同比下降36.64%;城乡社区支出4781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36%,同比下降28.51%;农林水支出614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4.99%,同比增长42.11%;交通运输支出164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35%,同比下降18.3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7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8.78%,同比增长240.3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5.83%,同比下降50.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3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73.74%;住房保障支出334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9%,同比下降0.4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95.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99%,同比下降51.53%;其他支出14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1.53%,同比下降32.74%;债务付息支出72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2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9万,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314.29%。
(三)中央、省、吕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197220万元,同比下降0.95%。其中:返还性收入23005万元,同上年持平;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54234万元,增长3.0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981万元,同比下降24.28%。我市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纳入预算进行了安排。
(四)收支平衡部分
2023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4340万元,返还性收入2300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654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639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12460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538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382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423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175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512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4843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7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7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2104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573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03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69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251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5659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995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51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143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7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77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4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1324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782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981万元;上年结余39992万元;调入资金11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3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000万元,收入总计67404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718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194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6805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03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73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2235万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605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30326万元;支出总计674047万元。
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部分
(一)收入完成情况
年初编制收入预算51340万元,未调整预算,实际完成541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51%,同比下降49.29%。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15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1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401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7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3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年初编制支出预算85869万元,变动项目:专项补助448万元,调入资金32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51万元,本年短收安排-42万元,其他1702万元。调整预算支出数为93241万元,实际执行810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6.91%,同比增长27.9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397万元,农林水支出17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00万元,其他支出274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70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支决算结果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1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7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322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32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051万元,收入总计9640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支出116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12206万元,支出总计96408万元。
实现了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94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4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94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0万元,年终结余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部分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907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3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3702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5071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9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6758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市新增债券收入145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500万元,专项债券10000万元。由吕梁市收回以前年度发行专项债券资金3949万元,相应核减本年度专项债券转贷收入。一般债券用于:林业局青银高速(汾阳段)景观提升项目3200万元,水务局文峪河汾阳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600元、褚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500万元、小型水库养护7万元;文旅局北上达圣母庙文物保护修缮193万元。专项债券用于:能源局汾阳市平原清洁农村集中供热项目1000万元、汾阳市平原农村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3800万元,民政局汾阳殡仪馆建设项目1200万元,交通局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4000万元。
2023年偿还到期债券本金34235万元,其中使用再融资债券偿还一般债券本金31800万元,自有财力偿还一般债券本金435万,专项债券本金2000万元。2023年偿还一般债券利息66774.77万元、专项债券利息3702.89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71万元,同全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1万元,均未超出全年预算数。
七、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汾办函〔2022〕26号)和《汾阳市预算绩效管理等暂行办法的通知》(汾财资〔2021〕81号)文件精神,在编制2023年预算时,将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将全部资金的绩效目标全部纳入预算编制的必报必审环节,并对全部资金(除人员类)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2022年的项目支出,预算单位进行了绩效自评,并再此基础上选取了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54个项目和6户行政事业单位聘请第三方进行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推动预算单位在预决算公开时同步公开绩效信息。截止2023年底,我市已建成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加有力有效的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1、2023年汾阳市决算情况表.docx
2、2023年汾阳市三公经费决算情况.docx
3、2023总决算录入表导出0808.xls
4、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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