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2021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人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
机构设置情况
汾阳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是一个独立的核算机构,本单位本学年有公办教师19人,学生0人,幼儿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20.59万元、支出总计220.59万元。与2020年数据相比较,收入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决算由汾阳市教育科技局统一汇总决算,故本单位无2020年决算数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2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59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2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59万元,占比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0.59万元、支出总计220.59万元。与2020年数据相比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0万元,下降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决算由汾阳市教育科技局统一汇总决算,故本单位无2020年决算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决算由汾阳市教育科技局统一汇总决算,故本单位无2020年决算数据。其中,人员经费210.67万元,占比95.5%,日常公用经费9.92万元,占比4.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5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类)支出220.59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3.19万元,津贴补贴10.12万元,绩效工资50.35万元,养老保险费22.68万元,职业年金6.17万元,医疗保险费9.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0.94万元;住房公积金17.5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4万元;公用经费9.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3万元,劳务费8.48万元,福利费1.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无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汾阳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没有“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汾阳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汾阳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无
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本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汾阳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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