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阳城中心卫生院 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汾阳市阳城中心卫生院承担着全镇1.9万余人口的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医养结合、十四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同时承担着所辖村级卫生所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预算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隶属汾阳市医疗集团管理。本单位编制职工21人,实有在编职工17人。科室设置主要开设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B超、心电图、公共卫生科等诊疗科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32.55万元、支出总计510.2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3.03万元,下降4.16%,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降费导致医疗收入减少。支出总计减少47.77万元,下降8.56%,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下降导致相应的医疗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3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24万元,占比60.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212.31万元,占比30.87%;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1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82
万元,占比69.14%;项目支出157.47万元,占比30.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0.2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0.2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5.10万元,减少7.2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5.10万元,减少7.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未全部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76%。与2020年相比,25.10万元,减少7.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未全部列支。其中,人员经费162.77万元,占比52.83%,日常公用经费157.47万元,占比49.1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0.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卫生健康(类)支出320.24万元,占比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77万元,主要包括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下乡开展医疗服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评价项目5个,涉及资金15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组织对 2021年度 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 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2)单位决算中重点项目自评结果
无。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汾阳市阳城中心卫生院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1、2021阳城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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