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汾阳市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着全市3余万人口的医疗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同时承担着城乡居民级城镇居民医疗补偿、医养结合、辖区内卫生所的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来看,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隶属汾阳市医疗集团管理,本单位预算只包括本级单位预算。人员编制44人,实有在编职工43人。
本套报表只涵盖了汾阳市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决算公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89.8万元、支出总计763.3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4.23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增加。支出总计增加3.08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工资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83万元,占比84.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122.97万元,占比15.57%;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6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99万元,占比64.84%;项目支出268.36万元,占比35.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6.83万元、支出总计666.8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2.51万元,增加5.13%,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1.46万元,减少1.69%。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下拨时间迟,本年度未全部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36%。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下拨时间迟,本年度未全部列支。其中,人员经费460.97万元,占比69.13%,日常公用经费205.86万元,占比30.8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6.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666.83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8.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8.4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下乡开展医疗服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单位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评价项目6个,涉及资金26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 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 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单位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汾阳市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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