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汾阳市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
--在2022年11月1日汾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汾阳市财政局局长 张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市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吕梁市第五次党代会、汾阳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做到有保有压,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部分
(一)收入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1687万元,为年初预算222300万元的126.71%,同比增长55.69%,绝对额增收100756万元。
分项完成情况为:
税收收入完成181964万元,为预算的114.3%,同比增长28.75%,绝对额增收40633万元,其中:增值税69860万元,企业所得税54584万元,个人所得税1811万元,资源税263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7407万元,房产税3800万元,印花税477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047万元,土地增值税4261万元,车船税1989万元,耕地占用税1407万元,契税2513万元,环境保护税876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99723万元,为预算的158.04%,同比增长151.83%,绝对额增收60123万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3194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60585万元;罚没收入完成4507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409万元;捐赠收入完成64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57万元;其他收入完成55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年初编制支出预算333294万元,执行中增加事项:一般性转移支付349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529万元,调入资金750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300万元;减少事项: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149万元,其他支出-2665万元。调整预算数368800万元,决算数317291万元,预算结余5150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数51509万元。分类支出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03%,同比增长14.05%;国防支出3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7.14%,同比增长66.04%;公共安全支出160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08%,同比增长8.58%;教育支出632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63%,同比减少4.46%;科学技术支出1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6.47%,同比减少85.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39%,同比减少40.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8%,同比增长33.09%;卫生健康支出212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55%,同比减少21.06%;节能环保支出120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2.5%,同比减少43.82%;城乡社区支出213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61%,同比减少8.76%;农林水支出250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7.41%,同比减少26.11%;交通运输支出703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6.11%,同比减少28.3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6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5%,同比减少21.9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0.31%,同比减少83.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3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33%,同比增长850.21%;住房保障支出108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4.56%,同比增长192.2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3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3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30.44%,同比减少10.26%;其他支出52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8.03%;债务付息支出59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8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0万,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36.36%。
(三)中央、省、吕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1年中央、省、吕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152363万元,同比下降5.68%。其中:返还性收入23005万元,同上年持平;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17715万元,增长3.45%;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643万元,同比下降52.96%。我市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纳入预算进行了安排。
(四)收支平衡部分
2021年收入总计551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1687万元;返还性收入23005万元,具体为:所得税基数返还-1654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639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12460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538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382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7715万元,具体为: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802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680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3258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1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6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3028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683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5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82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31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511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856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310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09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410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8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9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4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643万元;上年结余4595万元;调入资金750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4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17万元。
2021年支出总计551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29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904万元,具体为:体制上解支出16805万元,专项上解支出909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9122万元,具体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8851万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537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51509万元。
全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部分
(一)收入完成情况
年初编制收入预算41740万元,实际完成5311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94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1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48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0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5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年初编制支出预算52228万元,变动项目:专项补助47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100万元,本年短收安排11370万元,其他-5640万元。调整预算支出数为63531万元,实际执行474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4.65%。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9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00万元,其他支出407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10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支决算结果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1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6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103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34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100万元,收入总计695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458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16105万元,支出总计69514万元。
实现了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3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17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130万元,其中:年终结余13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部分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690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7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4128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4072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0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1655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债券收入84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5300万元,分别用于汾阳市清香大道提质建设工程2600万元、汾阳市平原农村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2447万元、水库雨水情测报项目23万元、水库安全监测项目30万元、南马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万元,再融资债券787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100万元,分别用于太中银铁路太原南至柳林南段开动动车组列车工程3900万元、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1200万元。
2021年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0522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偿还78700万元,自有财力偿还外债271万元本金、偿还债券1551万元。一般债务付息支出5876.5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103.36万元。
六、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我市直达总额72779.3万元,预算下达69377.18万元,下达进度95.3%,支出62818.69万元,支出进度86.3%。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4151.58万元,下达进度97.8%,支出46651.11万元,支出进度86.1%;一般性转移支付18599.61万元,下达进度88.2%,支出16149.48万元,支出进度86.8%;专项转移支付18.1万元,下达进度100%,支出18.1万元,支出进度100%。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我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55万元,同比下降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85万元,同比下降0.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1万元,同比下降18.99%;公务接待费支出179万元,同比下降0.56%。
八、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印发了《汾阳市预算绩效管理等暂行办法的通知》(汾财资〔2021〕81号)文件,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等七个管理办法。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六方面工作:一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将项目绩效目标全部纳入预算编制的必报必审环节,达到预算目标管理全覆盖。二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对12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运行情况进行重点监控。三开展单位绩效自评工作。 预算单位对2020年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基本上达到绩效自评全覆盖。四开展重点项目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选取了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23个项目和6户行政事业单位,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五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2022年度预算资金的依据。六积极推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推动预算单位在公开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绩效信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1、2021总决算生成表导出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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