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石庄镇人民政府属于独立行政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计划生育、其他农业,五星级支部等的经济工作。主要工作任务为: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发布决定、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5.除以上职责、职能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履行职责。

  1. 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有八个内设机构,即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机构、经济发展办公室组织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组织机构、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组织机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组织机构、党群服务中心组织机构、规划建设办公室组织机构。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说明:石庄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说明: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1.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27.35万元、支出总计1227.3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51.64万元,增长40.15%,支出总计增加351.64万元,增长40.1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较多的项目收入,如石庄镇政府办公楼改造经费53.79万元、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奖补资金60.5万元、前杨寨村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项目资金195.13万元、阳泉韩石线地质灾害隐患点处置费用34.02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7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56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28万元,占比42.67%;项目支出703.15万元,占比57.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27.35万元、支出总计1227.3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51.64万元,增长40.15%,支出总计增加351.64万元,增长40.15%。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较多的项目收入,如石庄镇政府办公楼改造经费53.79万元、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奖补资金60.5万元、前杨寨村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项目资金195.13万元、阳泉韩石线地质灾害隐患点处置费用34.02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1.52万元,增长48.6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数量增加,如石庄镇政府办公楼改造经费、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奖补资金、前杨寨村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项目资金、阳泉韩石线地质灾害隐患点处置费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车购置项目、因灾受损农村住房补助资金等。其中,人员经费759.91万元,占比61.96%,日常公用经费466.52万元,占比38.0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6.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6.06万元,占33.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9万元,占0.69%卫生健康(类)支出6.28万元,占0.52%城乡社区(类)支出29.54万元,占2.41%农林水(类)支出506.32万元,占41.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195.13万元,占15.9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9.61万元,占5.68%其他(类)支出5万元,占0.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3.63万元,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公用经费65.83万元,主要包括日常经费开支、办公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万元,支出决算8.78万元,完成预算的126.87%,比2020年增加2.02万元,增长29.88%,主要原因是:2021年石庄镇加大了安全巡查、护林防火、防汛、防疫等工作排查力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主要是2021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共0人次。

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主要是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全年国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万元,支出决算8.78万元,完成预算的125.43%,比2020年增加2.02万元,增长29.88%,主要是2021年石庄镇加大了安全巡查、护林防火、防汛、防疫等工作排查力度。

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是用于日常公务及应急巡查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4万元,比2020年增加11.58万元,增长20.8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评价项目30个,涉及资金928.50万元。

  1.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石庄镇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95分,评价等次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5万元,执行数为6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该项目“六乱”整治百日攻坚期间,石庄镇18个行政村共同展开行动综合各方因素,整治乱贴乱画、整治河道沟渠、清理各类垃圾等,石庄镇根据实际情况将工作重点细化分解为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河流沿岸等具体任务,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摸底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整治台账;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管护制度、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垃圾处理体系长效机制。

2.质量指标。质量符合标准。

3.时效指标。项目资金拨及时

4.成本指标。共计金额60.5万元执行数为60.5万元,

5.社会效益指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得到经费保障,资金得到高效利用,有效推进我镇“六乱”整治工作。

6.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的使用方案制定不够完善,根据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进行拨付,但由于对资金的到位情况不能及时了解,从而影响资金的使用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执行能力和执行结果评价,将渗透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环节。二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审查资金的支出范围,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项目自评表



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20221116


  附件:
    1、汾阳市石庄镇人民政府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xls     2、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