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我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无车辆。主要职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汾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属于汾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006.75万元、支出总计2006.7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006.75万元,增加100%,支出总计增加2006.7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00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6.75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00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5万元,占比3.86%;项目支出1929.20万元,占比96.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06.75万元、支出总计200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5万元,占比3.86%;项目支出1929.20万元,占比96.14%。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006.75万元,增加10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006.7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06.7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 我单位为2020年新成立单位。并切实做好再就业人员工作,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再就业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06.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6.7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006.75万元,支出决算200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006.75万元,支出决算200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的管理事务支出和退役士兵的再就业安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8.8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6.61万元;公用经费7.9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7.9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遵循有关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完成了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中央、省级、市级、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大于20万元的专项资金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退役士兵再就业经费1926.6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再就业退役士兵生活保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44号)号以及《吕梁市退役士兵再就业办法》、《汾阳市关于开发专设岗位确保转业志愿兵(士官)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再就业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确保安置后下岗失业、自谋职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就业。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1、汾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