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汾阳市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委、吕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汾阳市委五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提质增效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积极化解因疫情对财政收支带来的影响,为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实施我市“五大战略”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保持健康发展,财政工作稳步推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部分
(一)收入完成情况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0931万元,为人大备案预算165600万元的109.26%,同比增长11.45%,绝对额增收18583万元。
分项完成情况为:
税收收入完成141331万元,为预算的96.43%,同比增长5.16%,绝对额增收6935万元。其中:增值税56942万元,企业所得税36639万元,个人所得税1354万元,资源税198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215万元,房产税5055万元,印花税311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359万元,土地增值税3447万元,车船税2050万元,耕地占用税967万元,契税2569万元,环境保护税639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39600万元,为预算的207.98%,同比增长41.67%,绝对额增收11647万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341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248万元;罚没收入完成7389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262万元;捐赠收入完成1112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05万元;其他收入完成71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年初编制支出预算258936万元,执行中增加事项:一般性转移支付347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2635万元,调入资金35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34万元;减少事项: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26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7万元,其他支出-440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5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13163万元,实际执行308568万元。分类支出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1.32%;国防支出2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9.39%;公共安全支出148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4.4%;教育支出6623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科学技术支出10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1.5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5%,同比增长10.43%;卫生健康支出269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2%,同比增长30.82%;节能环保支出213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43%,同比增长89.4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3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2.36%;农林水支出339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6.95%;交通运输支出98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85%,同比增长27.3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3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4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82%,同比增长512.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80.23%;住房保障支出37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4%,同比减少23.3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60.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8.87%;其他支出85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81%,同比增长110.8%;债务付息支出59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9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万,为调整预算的100%。
(三)中央、省、吕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0年中央、省、吕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138538万元,同比增长11.11%。其中:一般转移支113786万元,增长12.98%;专项转移支24752万元,增长3.26%。我市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纳入预算进行了安排。
(四)收支平衡部分
2020年收入总计369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0931万元;返还性收入23005万元,具体为:所得税基数返还-1654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639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12460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538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382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3786万元,具体为: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810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955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0256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1607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71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29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245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379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812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95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35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7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3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54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752万元;上年结余8369万元;调入资金35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934万元。
2020年支出总计369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56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825万元,具体为:体制上解支出16805万元,专项上解支出90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458万元,具体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177万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57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4595万元。
全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部分
(一)收入完成情况
年初编制收入预算21000万元,无执行中增加减少项目,实际完成3443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3.96%,减少3.01%。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27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1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08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45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93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年初编制支出预算46169万元,调整项目为专项补助增加10006万元,调入资金25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300万元,超收增加13431万元,调出资金3526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98639万元,实际执行883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53%。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659万元,其他支出5056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98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01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240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4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年结余989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240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88万元,全部为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结转下年1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部分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463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1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2519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3708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7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8297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债券收入14934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201万元,用于冀村镇截污工程与贾家庄镇及城北污水主管网工程;新增外债1633万元,用于欧投行黄河流域生态恢复林业项目;再融资债券11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0300万元,用于职教中心建设项目、杏花村集中供热一次管网建设项目、汾阳市博物馆、大剧院建设项目、中医院建设项目、白酒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储备林项目。
2020年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458万元,其中:到期债券11177万元,外债还本支出281万元。一般债务付息支出5835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988万元。
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296467万元,未突破吕梁市下达我市债务限额296612万元,债务率为78.66%,债务风险可控。
六、扶贫资金执行情况
一是以实现乡村振兴为目标,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2020年安排抗疫国债、高粱补贴款1301万元。安排特色农业产业资金311万元。安排畜牧(湖羊)产业发展项目“乡村振兴贷”县级风险补偿金300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586万元。
二是做好2020年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全年共申报138个村,覆盖11个镇,下达奖补项目100个,奖补资金1013.56万元。项目包括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村内环卫设施、村容美化亮化、村内公共场所等。
三是做好专项扶贫资金工作。2020年扶贫支出1784万元,主要用于雨露计划39万元,产业扶贫、基础设施方面1450余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91.8万元,风险补偿金132.3万元,教育扶贫3.4万元。
四是认真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共申报种植业3种,养殖业3种,森林保险1种。发放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260.03万元。开展了地方特色高粱保险,共承保56605.83亩,保费142.65万元。充分调动了农民种植养殖的积极性,对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推进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我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20万元,同比增长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87万元,同比减少15.84%;公务用车维护费853万元,增长117万元,同比增长15.9%,其中汾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增加82万元,汾阳市交通警察大队增加39万元,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增加13万元,汾阳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增加11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用车频率高、车辆老旧,维护费随之增加;公务接待费180万元,比上年减少9.55%。
八、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印发《汾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汾财资〔2020〕80号),对2020年我市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并对2019年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或重大民生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26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75967万元,占2019年项目支出总额的37%。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为全市财政发展开拓新局面!
附件:
1、2020年汾阳市财政总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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