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环卫作业标准;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研究拟订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所辖范围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环境卫生执法的监督和管理。 

  3、负责组织管理城市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以及辖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夏季洒水和冬季清雪工作;负责垃圾粪便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发及管理工作。 

  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汾阳市环境卫生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设办公室、征管股、业务股、协管办;现有正式职工14人,退休职工3人,公益岗位186人,临时工530人。 

  二、部门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9年,我中心的主要工作如下;1、强化业务工作,加强城区所有街道的日常清扫保洁和清运保洁,保证各街道的干净整洁。 

  2、为进一步减少城区道路扬尘污染,安排抑尘车对全市主干路、建筑工地、车辆行驶密集区进行了抑尘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扬尘污染. 

  3、对汾阳市10余座公厕进行维修改造,对正常使用的公厕设施、设备进行检修、检查,按照“星级公厕”标准,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公厕日常冲刷、清擦、消毒等方面的工作,按照“服务时间不减、管理标准不变、服务质量不降”的原则,为市民如厕提供舒适方便的服务。 

  4、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为加快推动我市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服务市场化运作进程,推进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于2018年10月19日,中环洁环境有限公司成功中标,随后,中环洁工作人员进驻环卫中心,对环卫中心人员情况、车辆数量、设备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2019年3月1日正式运营。   

  5、围绕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2019年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 

  四、2019年决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057.1元,本年收入4727257.16元,本年支出4707067.01(基本支出3494279.16元,项目支出1212787.8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247.25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1057.1元,收入3709279.16元,支出3689089.01元(基本支出3494279.16元,项目支出194809.85),年末结转和结余31247.25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017978元,支出101797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一)收入决算 

  2019年收入决算4727257.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9279.16元。 

  2019年收入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4952980.84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261770.34元,主要原因是职能划转减少了人员工资、福利、车辆经费及相关项目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17978元,支出1017978元。 

  (二)支出决算 

      2019年支出决算4707067.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89089.0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17978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3494279.1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临时工工资)、公用经费等。 

  2、项目支出194809.85元,主要是职能划转前环卫经费,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水电费、专用材料、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2019年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减少3955192.99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0261770.34元,减少的原因是职能划转减少了人员工资、福利、车辆经费及相关项目经费。 

  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17978元,用于对10余座公厕升级改造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支出 

  2019年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9850元,实际采购金额1857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如办公桌椅空调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资产合计1221.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9%;固定资产1220.8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9.9% 

  经盘点统计,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1220.8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9.2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58%;通用设备1192.5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7.68%,(汽车551167.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5.64%;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专用设备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文物陈列品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9.0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74%。 

  八、重点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遵循有关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完成了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来,我单位对所有的项目资金实施了绩效管理。特别是重点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决算数为22441.3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441.38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减少27558.62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838.62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258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 

  (四)城管执法:反映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1、汾阳市环境卫生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