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汾阳市供销社主要职能为立足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 

  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共有15人,现有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6人。本单位设有一室四股,为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审计股、业务股、基层指导股。 

  二、 部门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9年市供销社的奋斗目标是,力争完成商品购进3.6亿元,完成商品销售4.1亿元,实现利润200万元。为圆满完成上述目标任务,要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一是有序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二是支持“商贸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投入运营。三是继续加强电子商务建设。四是扎实推进传统骨干业务建设。五是大力发展特色专业合作社。          

  2019年市社任务完成情况:全年共完成商品购进4.3亿元,完成商品销售5.2亿元,实现利润281.8万元。 

  三、 部门决算单位主体构成 

  本单位2019年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 

  四、 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55.83万元,支出285.96万元。 

  2019年收入244.02万元,支出245.04万元。 

  2019年收入较上年增加88.19万元,较年初预算244.41万元减少0.39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40.92万元,较年初预算244.41万元增加0.63万元。 

  (一)收入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4.02万元,比2018年决算155.83万元增加88.19万元,较年初预算244.41万元减少0.39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收入比2018年增加是因为项目资金增加了,比年初预算减少是因为有一名在职人员退休。 

  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 

  3、财政专户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 

  (二)支出决算 

  2019年支出决算245.04万元,比2018年决算285.96万元减少40.92万元,比年初预算244.41万元增加0.63万元,其中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45.04万元,比2018年决算285.96万元减少40.92万元,比年初预算244.41万元增加0.6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支出比2018年决算减少是因为项目资金减少,比年初预算增加是因为有正常的人员调资。 

  1、基本支出137.63万元,比上年149.56万元减少11.93万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有一名在职人员退休。 

  2、项目支出107.41万元。比上年136.4万元减少28.99万元。减少原因是:2017年年末有未拨付的项目资金结转到2018年,2018年无项目资金结转到2019年。 

  (三)本年度变化较大的科目情况说明 

  2139999为其他农林水支出,2019年决算为100万元,2018年为25万元,原因为100万元为项目资金,2018年在2299901其他支出里面列支。 

  五、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6.76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3.8万2019年比2018年增加2.96万元,原因为2019年福利费基数增加。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800元/人年测算,主要用于:机关水费、电费、通讯费、电脑耗材费等日常开支。取暖费按照907.08平方米,每平方米5元,按5个月测算,共2.27万元。 

  六、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本单位2019年无政府采购,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31日,资产合计61.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4.9%;固定资产原值86.88万元,累计折旧34.58万元,净值52.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5.07%;无形资产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1.固定资产情况 

  经盘点统计,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量为86.8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0.8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3.1%;通用设备17台4.4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1%(汽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专用设备0台;文物陈列品0元;图书档案0册;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1.5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8% 

  2.无形资产情况 

  本单位无无形资产。 

  3.在建工程情况 

  本单位无在建工程。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供销社改革扶持资金100万元。 

  主要依据为中共汾阳市委文件汾发【2017】19号《中共汾阳市委汾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具体资金分配标准为10万元用于惠农服务中心、惠农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建设;20万元用于培育农村“星级综合服务社”建设;15万元用于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培训和服务网络建设;10万元用于基层供销社改造;25万元用于支持供销社开展“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工作;10万元用于奖补物流仓储配送中心;10万元用于支出供销社社有企业开展涉农项目建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果是打造具有供销合作特点、彰显汾阳特色、上下贯通、协调运转的合作经济组织和综合服务平台。 

  年度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地方资金100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00万元,其中地方资金为100万元。年度总体目标是到2019年底全部完成100万元项目,全年实际完成情况为2019年底全部完成100万元项目。 

  绩效指标的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资金配套使用类型为7类,资金分配家数为35家;质量指标资金分配率为100%,项目单位验收通过率为100%;时效指标资金分配完成时间为2019年6月,项目完成时间为2019年12月;成本指标设备购置成本为50万元,基础设施维修成本为50万元,培训成本为20万元。 

  效益指标中,经济效益指标促进项目单位增收率为10%,采用先进技术带来的实际收入增长率为8%;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就业增长率为20%,安全生产事故下降率为5%;生态效益指标水电能源节约率为10%,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为10年,对本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为10年。 

  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单位满意度为97%,群众对供销社工作的满意度为95%。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2019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元。2018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0元,与年初预算数及2018年决算数均无变化。 

  2、本年度公务接待费0元,与年初预算数及2018年决算数均无变化。 

  3、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与年初预算及2018年决算数均无变化。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1、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等补助支出。 

  2、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21602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2160250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支出。 

  5、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汾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2月28 

  附件:
    1、汾阳市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