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中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汾阳市中医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公立二级甲等中医院。目前编制床位81张,实际开放101张,设有一级科室25个(院办、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内一科、内分泌科、儿科、外科、妇产科、针灸康复科、皮肤科、眼科、口腔科、血液净化室、急诊室、门诊部、放射科、检验科、B超室、CT室、心电图室、康复大厅、药剂科、财务科、总务科),其中针灸康复科、内分泌科为省级重点专科,另开设有肝病、骨伤、脾胃、心血管等中医特色专病专科,能及时处理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及多种急、危、重疑难病症。
医院拥有核磁共振、螺旋CT、彩色B超、数字化摄影(DR)、血液净化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RY-2C凯泰麻醉机、心电除颤仪、多功能高频电刀、24小时动态监护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全自动凝血测试仪、三维多功能牵引床等先进的医疗设备。
“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医院核心,以“至善精诚、传承创新”为院训,以“中医为本发展专科品牌立院追求卓越”为宗旨,医院倡导遵守医德规范,加强医护人员修养,构建和谐医院。
我单位为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我单位编制人数为88人(根据汾编发【2013】10号文件我单位编制为140人,2017年9月根据汾人发【2017】56号通知精神,我院共录用专业人员15人,2017年底我院在编在职96人,2018年底为95人,2019年根据2018年12月汾人社发【2018】123号文件精神,我院又录用专业人员4人,2019年底为98人;而2018年6月汾编办字【2018】20号文件核减我院编制为88人),2019年初95人,本年内退休2人,调出1人,调入2人,新增录用4人,年末在职98人,其中高级职称20人,中级职称25人,初级职称46人,工人7人;2019年决算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98人。
本单位汽车编制数为1辆,2019年决算车辆数为1辆,是单位救护车辆。
二、 部门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本单位2019年主要任务
1、继续狠抓公立医院医疗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巩固医疗改革的成果;继续加大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投入,发挥中医医院在新时期新时代的作用。
2、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使医院的各临床科室能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处理和疑难重症的诊治技术,各医技科室都能基本满足各临床科室的医疗业务需要,不断扩大医疗服务范围,增加医疗服务项目,运用远程会诊技术和推进医联体建设,使广大城乡居民能够在本院得到诊治和良好的服务。
3、继续做好新建住院楼的完善及配套建设工作,开展三期医技综合楼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进度。同时积极申请信息化建设的筹建工作。
(二)、本单位2019年任务完成情况
1、2019年本院继续实行药品零差价制度,加强和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旨在促进分级诊疗政策的落地和实施。在以往建立医疗联合体的基础上,我们先后和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省中医院、山西省肿瘤医院等上级医疗联合体开展了多项合作,特别是在中医诊疗和外科手术治疗以及中医药技术交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在资源共享、远程诊疗、双向转诊、预约诊疗、技术扶持等方面积累了新的经验,探索出了一条更加规范和合理的运行路径。
2、2019年我院继续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安排重点科室的关键人员进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签约服务工作。这些人员涉及心血管、糖尿病、肝病、脾胃病、风湿病、肾病等领域,他们重点采取中医疗法、采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患者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把服务送到家,送到病人的身边。
3、基本建设工程方面截止2019年12月底,住院楼二期工程内部结构和装修工作已经完善,正在等待竣工验收;三期工程医技综合楼的前期筹备工作及相关手续已经办妥,下一步将开始工程建设;信息化建设已于2019年5月经汾阳市发改委正式立项,开始筹办前期手续。
三、 部门决算单位主体构成
本单位2019年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无下属部门)
四、 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979.43万元,支出963.02万元
2019年收入1683.75万元,支出1321.08万元
2019年收入较上年增加704.3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19.36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358.0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43.31万元。
(一)收入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3.75万元比2018年决算收入增加704.32万元,增幅71.91%,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录用人员财政补助经费增加、人员工资变动增加和增加住院楼建设工程地方财政配套项目费用;比2019年初预算收入增加119.36万元,增幅7.63%,增加原因是新录用人员财政补助经费增加、人员工资变动增加和增加公立医院医改补助资金。
2.政府性基金0万元,比2018年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
3.财政专户0万元,比2018年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支出决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9年部门支出决算为1321.08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358.06万元,增幅37.18%,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43.31万元,减幅15.55%,其中:
1.2019年基本支出872.37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779.78万元增加92.5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人员财政补助经费增加、人员工资变动增加。
2.2019年项目支出448.7万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183.24万元增加265.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始按新政府会计制度核算,住院楼工程项目列支在建工程的支出同时列支财政拨款支出,而2018年虽有财政拨款支出因未完工未转固定资产,仍在财政拨款结转(余)中反映。比年初预算减少24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住院楼工程项目结转资金待竣工手续完善后下年度继续使用。
(三)结转和结余
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156.76万元,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420.83万元,较上年减少735.93万元,减幅63.62%,主要是新旧制度衔接将住院楼二期工程列支的在建工程支出进行了财政拨款支出调整。
(四)本年度变化较大的科目情况说明
本年度变化较大科目为: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录用人员财政补助经费增加、人员工资变动增加和增加住院楼工程地方财政配套项目费用的投入。
2.“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新录用人员财政补助经费增加和人员工资变动增加。
3.“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年住院楼工程项目列支在建工程的支出同时列支财政拨款支出,而2018年虽有财政拨款支出因未完工未转固定资产,仍在财政拨款结转(余)中反映。
4.“结转和结余”减少,原因主要是新旧制度衔接将住院楼二期工程列支的在建工程支出进行了财政拨款支出调整。
五、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本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未做预算,实际采购金额3387.26万元,其中医疗设备采购3188.7万元,住院楼工程项目采购198.56万元。
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末我院资产总额共计11252.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25.8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1.33%;固定资产原值5617.04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820.7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33.74%;无形资产原值1101.45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91.1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8.98%;在建工程2920.2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5.95%;净资产为5925.76万元,其中:累计盈余5918.24万元,专用基金7.52万元。
1.固定资产情况
经盘点统计,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5617.04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820.7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796.28万元。
截止2019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5617.0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138.9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8.08%;通用设备317台209.9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74%(其中汽车1辆7.05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13%;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专用设备491台3226.1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7.43%(其中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1255.3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2.35%);文物陈列品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图书档案100册0.4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1%;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41.5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74%。
2.无形资产情况
本单位无形资产原值1101.45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91.1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010.31万元。
截止2019年底本单位无形资产总量为1101.45万元。其中土地1.5万平米,价值732.94万元,软件368.51万元。
3.在建工程情况
在建工程四项,金额2920.28万元,其中住院楼在建工程1337.74万元,住院楼装修及室内外配套在建工程16.04万元,医技楼在建工程117.65万元,设备投资1448.85万元,未投入使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9年无重点项目,因此未进行绩效评价。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2019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年初预算0万元,比2018年决算0万,无增减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上年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上年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
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化,上年决算0元,无增减变化。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預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汾阳市中医院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1、汾阳市中医院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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