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太和桥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太和桥街道办事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计划生育、其他农业,五星级支部等的经济工作。太和桥街道办事处现有9个城市社区、7个农村社区,承担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服务。主要工作任务为:
1、贯彻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
2、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街道经济工作,指导街道经济发展生产经营;
3、指导支持帮助社区的工作,促进社区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4、狠抓防汛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安全工作。
5、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6、组织丰富的文化活动。
7、搞好社会民生。
8、推动社区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属于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共有四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政法综治办公室、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截止2019年年底共有在职人员88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事业人员50人。
二、部门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9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解决当前制约社区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工作,在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生态方面
合力打赢蓝天保卫战。1、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北关社区接入大暖162户,25753.88㎡、北廓社区接大暖563户,98116.92平方米。2、完成了2700余户的煤改电设备的安装工作,并在政府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化解协调了5个社区近百户煤改电电线杆占地的问题。3、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取暖,争取更大限度消灭散煤,为700多户居民发放了1687.7吨清洁煤。
(二)项目实施方面
征地拆迁顺利推进。1、北关园村整村拆迁征地征收工作已全面完成。2、籽城坊棚户区改造目前进入手续办理阶段,正在入户与拆迁户签拆迁协议。3、配合交通局完成了汾屯线改线工程,涉及米家庄和北廓2个社区29户和21个铁塔。
棚改项目成效显著。1、福地佳苑、清华源二期、锦辰苑、幸福苑小区均已完工,交付使用。2、百货公司宿舍棚户区改造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工作。3、配合实施市二运公司棚户区改造。
(三)民生方面
抓好民生保障。帮扶贫困市民,做好低保、残疾人、住房补贴等工作;落实临时救助,对于大病特困对象提高救助额度;优化卫生计生服务,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卫计政策宣传;扎实开展慢性病等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力做好优抚工作。
助力脱贫攻坚,落实帮扶责任。与辰北合并后,我街道共计向石楼、兴县派驻第一书记4名,采取了“四项措施”关心关爱第一书记。1、家访慰问2、健康体检。3、生活保障。4、经费到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2019年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四、决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太和桥2019年度收入总计1353.95万元,2018年结转和结余92.45万元;支出总计1334.84万元,2019年结转和结余为111.56万元。
(一)收入决算
1、2019年度收入1353.9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2018年决算数667.49万元增加686.46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640.60万元增加713.35万元。增加原因为辰北合并入太和桥,人员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2、2018年结转和结余92.45万元,2019年结转和结余为111.56万。此余额为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决算
2019年度支出1334.84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619.08万元增加了715.76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640.60万元增加了694.24万元。主要原因是:辰北合并入太和桥人员增加,以及政策调整增加相应项目支出资金安排及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9.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16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
2、项目支出299.59万元,主要包括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及各社区办公经费和行政运转经费。
(三)本年度变化较大的科目情况说明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69万元较2018年115.46万元增加50.23万元。主要原因是辰北撤销并入太和桥,人员增加,一般公务业务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4.41万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合计238.54万元,流动资产111.56万元,非流动资产126.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229.72万元,累计折旧102.74万元,净值126.98万元。
1、固定资产情况
经统计,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126.9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4.65万元、通用设备28.13万元、专用设备1.4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2.71万元。
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除房屋外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无形资产情况
本单位无无形资产。
3、在建工程情况
本单位无在建工程。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2019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1、招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4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降低。
3、公款出国出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汾阳市太和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1、太和桥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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