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三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2019年,三泉镇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保障经济社会平衡健康有序发展,实现了全年收支平衡。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汾阳市辖镇,1958年建三泉公社,1984年设镇,面积82.97平方公里,人口3.2万人,总户数为8949户,耕地6.7万亩,307国道过境,辖33个行政村。紧紧围绕工业园区建设,多方引进外资,大上项目,上大项目,转移农村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以特色种植业为依托,加大科技含量,加大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的力度,大力发展养殖业;以集镇、园区、340省道和汾孝大道为依托,充分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以餐饮服务、代理销售、仓储物流、连锁超市、信息中介为主的第三产业。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宣传教育;
2、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乡镇经济工作,指导乡镇经济组织发展生产经营;
3、指导支持帮助各村的工作,促进各村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三)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属于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共有四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政治综治办公室、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截至2019年年度共有在职人员44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24人。
二、部门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2019年以来,我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2、我镇依托三泉焦化工业园区优势,坚持产业兴镇战略,围绕项目新、建设快、环境好的目标,以“十大产业”和民生事业为重点,有效增强了我镇经济发展后劲。2019年全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3、聚焦民生改善,提高广大群众幸福指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惠民生,扎实落实社会保障保民生,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土地房屋确权颁证和清产核资工作.
4、聚焦保安促稳,优化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全镇上下尽快转换理念、转变观念,认识并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加快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打击和消除一切不和谐因素,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5、聚焦乡村振兴,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步伐.深挖我镇文化积淀,积极申报立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医疗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发挥传统优势,文体活动方兴未艾。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煤改电项目。
三、部门决算单位主体构成
三泉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总计890.94万元,上年结转余42.63万元;支出总计904.8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8.76万元。
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
四、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
2019年当年收入890.9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83.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有较多的项目收入,如东赵村新建村级办公场所经费共40万元,东贾壁修建村级办公场所经费7万元,东赵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共60万元等。
2019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2.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63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9年支出904.82万元,较上年减少75.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有较多的项目支出,如东赵村新建村级办公场所经费共40万元,东贾壁修建村级办公场所经费7万元,东赵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共60万元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58万元,农林水支出522.59万元,其他支出3.46万元。
2019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76万元。
2019年的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680.71万元,主要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224.11万元,主要为第一书记专项经费支出、三泉镇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村级转移支付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114.38万元,较上年增加1.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职工增加11人,造成各项办公经费的增长。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不存在政府采购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我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主要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核定保留的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资产原值88.4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207平方米,价值27.63万元,通用设备57件,价值37.47万元,图书档案1套,价值0.96万元,家具用具等672件,价值22.23万元,无形资产1份,价值0.16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部门无重点项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6.03万元,比上年增加8.42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9.0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7万元,比上年增加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安监车的公务用车费用在2019年计入乡镇级,二是2019年全年落实环境卫生整治、三泉境内招商引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等相关工作,大大增加了公务用车次数。
3、公务接待费4.27万元,接待来宾计25批次,接待人
数320人。比上年增加3.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巡查组入驻的日常用餐费用以及2019年日常工作来客用餐大大增加了公务接待费。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汾阳市三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1、三泉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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