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实现了全年收支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平衡健康有序发展,为乡镇的各项事业健康、顺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基础设施大大的改善,民生问题得到有效的改善。

一、部门情况

冀村镇属于独立行政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是汾阳东大门,与平遥、文水接壤,总面积79平方公里。2019年辖19个行政村,总人口42230人,耕地面积62568亩。辖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文化底蕴深厚。

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其他农业、计划生育、五星级支部等的经济工作。主要工作任务为: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发布决定、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8.除以上职责、职能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履行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于行政单位,共有四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政法综治办公室、社会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人员及职数情况

2019年行政干部编制35人,事业干部编制29人。实有行政在职干部20人,事业在职干部29人,五星级支部3人。

二、部门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9年以来,冀村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全镇各项经济指标和各项事业都得到了蓬勃发展,圆满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1.抓牢党的建设,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镇党委通过“四个坚持”,切实履行好抓基层党建的主责、首责和全责,推动全镇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奋发有为。

2.扎实开展“三农”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市委“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发展思路,借助政策春风,在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上下功夫,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

3.推进基础建设,实现镇村面貌巨大变化。“气化冀村”稳步推进,进一步推动散煤污染治理,本着“气源充足、就近接入”的原则,实施“气化冀村”居民用气改造。

4.发挥地理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华中华北一流包装彩印基地,山西杏花汾酒集团包装彩印项目落地投产。

5.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实现全面小康的历史伟业,冀村镇持续做好脱贫不稳定人口与边缘易致贫人口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工作,积极做好贫困群众就业服务。

6.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我们对照爱卫创建标准,以人居环境整治为基础,坚持标本兼治工作思路,重点推进镇村“六乱”、病媒防治、厕所革命、风貌整治、河道治理等综合治理,攻克背街小巷、农集市场、河道沟渠等顽疾沉疴。

7.提升群众素质,推进科教文卫蓬勃发展。坚持“教育强镇”、“文化兴镇”的发展理念,加大教育投入,文化软实力不断得到增强,人民群众综合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8.开展社会治理,全面推进信访稳定工作。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全镇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在工作中围绕创建“平安镇”、“平安村”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了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信息网络制、矛盾隐患排查制等制度,形成稳定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9年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四、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

冀村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总计8483785.38元,上年结转结余1553242.63元;支出总计9383160.77元,年末结转结余653867.24元。

1、2019年度收入总计8483785.38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2018年度收入增加59487.98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上年结转1553242.63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9年度支出总计9383160.77元。较2018年度支出减少138625.27元,减少原因为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开支。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6099.1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406.22元,卫生健康支出315024.4元,城乡社区支出685782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034848.98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653867.24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规定使用的资金。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冀村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收入8243785.38元,基本支出9143160.77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558794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55219.57元,其中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资本性支出0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5219.57元,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443450.96元,增加111768.61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办公及周转房费用的开支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方面。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59850元。其中用于购买办公桌椅、文件柜等支出31770元,购买电脑、打印机等支出28080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000元,为分洪河冀村镇古贤段占地补偿款;2019年度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000元,为分洪河冀村镇古贤段占地补偿款。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1)车辆2辆,(2)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92.37万元;(3)通用设备51.43万元;(4)专用设备5.98万元;(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26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2019年冀村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支出总计48045.47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45.47元。较2018年69600元相比减少21554.53元,减少原因为: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汾阳市冀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1、冀村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