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汾阳市政府设定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食品股、药械股和保化股五个股室。有行政编制15名,实到13名;行政工人1名,实到1名;事业编制80名,实到66名。
主要职能是对汾阳市境内从事“四品一械”(即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主体进行部分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
本单位截至2016年底共有18辆公务车,资产共计人民币2714676.54元。
年度预算单位构成由汾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和汾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两项构成。
二、年度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收入决算7719380.16元,比上年增加了2966345.16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6年年初分别以外调和村官转正的形式增加了12名职工,并且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工资,人员经费的增加造成了2016年决算比2015年决算收入大幅增加。2016年初预算收入4418941.00元,年初预算支出4418941.00元,分别比2016年决算少3300439.16和2714498.86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工资造成的增加。财政拨款2016年度支出决算为7133439.86元,比2015年支出决算增加了2841235.42元。增加原因同上。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050476.18元(其中办公费258069.41元,印刷费197363.6元,差旅费17910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932.27元等),与2015年决算基本持平,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开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并且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四、“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37367.27元,2015年支出91850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多,下乡频次增加,并且上级单位来访次数增加,协调共同处理案件次数增多而多了45517.27元。比2016年初预算减少162632.7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2632.73元,原因是做2016年预算时13个乡镇站所还没有公务车,都是私车公用,当时每车每年做2万元用于下乡差旅费。2016年7月和9月,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实行后,我单位接受了汾阳市政府分配的共计18辆旧公务车,一部分修理维护费截止2016年12月底还没有开支,因此造成了减少的情况。公务接待费增加9435元,原因是处理了部分2015年的旧账。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183850元,项目分别为购买电子设备59850元,三辆电瓶巡逻车124000元。项目于2016年验收完成。
六、国有资产存量信息
2016年底,决算资产合计2714676.54元,其中财政拨款结余1403994.54元,固定资产1310682.00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因没有大中型预算项目,项目绩效管理不存在。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按照预算批复有序进行。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品一械”是指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是食品药品监管的主要内容。查处“四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有利于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卫生检测费(餐具检测费)”收费是指为了营造“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向餐饮业收取的餐具消毒检验费,目的是通过对餐具的消毒检验,让人民吃到放心饭菜。
“罚没收入”是罚款与没收收入的统称,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违反“四品一械”监管的企业、医疗结构等,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当事人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以及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