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文化馆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基本情况
汾阳市文化馆是全额事业单位,职能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进行文化宣传、文化活动组织及相关培训等。单位在职实有人数19人,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非遗田野调查
2、百姓大舞台活动
3、公益文化大讲堂
4、文化三下乡
5、贾家庄文化旅游节活动
三、2016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243.45万元,比2015年较增长,增长额为人员工资。
1、财政拨款收入243.45万元,比2015年较增长,增长额为人员工资。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230.51万元,比2015年支出决算增长29.06万元。
1、基本支出214.03万元,比2015年基本决算较增长。增长额为人员工资及单位基本运行经费。
2、项目支出 16.48万元。与2015年持平。
四、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0.3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取暖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电费、水费及其他2.6万元。比上年增加0.6万元,原因是单位业务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事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决算编制情况
2016年文化馆无重点项目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1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文化三下乡、百姓大舞台活动、非遗田野调查等工作的车燃费、维修维护费、过路费及保险费等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
八、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6年文化馆无政府采购。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文化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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