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汾阳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汾阳市劳动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预算单位, 我单位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我单位人员编制10人,截止2016年12月份在职人员5人。2016年决算人数5人,实有小型车辆1部。实有资产117678元。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失业保险的宣传力度,做好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
2.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失业保险的业务系统建设。
3.根据省社保的要求做好失业人员的档案建设工作。
4.继续做好企业职工的失业待遇款发放工作。
5.做好失业职工的培训工作,并且和职介配合做好失业职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工作。
三、2016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49.12万元,2015年收入决算45万元,比2015年部门决算增加4.12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49.12万元,比2015年增加4.12万元。增加原因是: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
政府性基金无。
财政专户无。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43.30万元,2015年支出决算45万元,比2015年部门决算减少1.70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以来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总量较上年减少。
1. 基本支出43.30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76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0.76万元,增加原因是: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
2. 2016年日常公用经费开支1.5万元,2015年日常公用经费开支2.3万元,2016年比上年减少0.8万元,减少原因是:2016年以来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总量较上年减少。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无。
四、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无。
五、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无。
2016年以来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为0,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为800元,较2015年支出减少800元,减少原因为:我中心公务用车一直处于损坏状态,本年度未投入使用。
六、2016年政府采购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失业保险:是指依据国家法规,通过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渠道筹资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失业时给予失业救济以保障其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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