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汾阳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汾阳市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汾阳市劳动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旨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保障农民老有所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我单位人员编制10人,截止2016年12月份在职人员7人。资产276840.01元。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2、加大力度推广社保卡的应用
3、不断的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4、学习其他县市经验,实施通过人民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
5、不断的完善系统建设,进一步的完善基础数据。
三、2016年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6011.73万元,2015年收入决算66万元,比2015年部门决算增加5945.73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6010.13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66万元,比2015年增加5944.13万元。增加原因为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875.94万元,2015年该项收入未列出;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收入134.20万元,较上年增加64.2万元,增加原因为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2016年用于农村养老金代办员的工作经费支出及农村两委主干的养老金补贴45.30万元而2015年该项支出未列入。
政府性基金无。
财政专户无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6018.20万元,2015年支出决算66万元,比2015年部门决算增加5952.20万元。增加原因为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875.94万元,2015年该项支出未列出;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收入142.26万元,较上年增加76.2万元,增加原因为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2016年用于农村养老金代办员的工作经费支出及农村两委主干的养老金补贴45.30万元而2015年该项支出未列入。
1、 2016年基本支出6016.60万元,2015年基本支出66万元,比上年增加,5950.6万元。增加原因为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875.94万元,2015年该项支出未列出;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收入142.26万元,较上年增加76.2万元,增加原因为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2016年用于农村养老金代办员的工作经费支出及农村两委主干的养老金补贴45.30万元而2015年该项支出未列入。
2、2016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38万元,2015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万元,比上年增加6.38万元,增加原因是:2016年以来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但单位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新购入一批办公设备,导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无。
四、2016年重点项目支出无。
五、2016年“三公”经费无。
六、2016年政府采购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