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财政局关于汾阳市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19年10月25日在我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创新发展理念,深化财政改革,收入创造历史新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果。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较好的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一、一般公共预算部分
1.收入完成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080万元,为年初预算95600万元的139.21%,同比增长53.23%,绝对额增收46229万元。
分项完成情况为:
——税收收入完成98427万元,为预算的136.80%,同比增长55.06%。其中:增值税44357万元,企业所得税16029万元,个人所得税2271万元,资源税132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6993万元,房产税3463万元,印花税242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818万元,土地增值税672万元,车船税1734万元,耕地占用税76万元,契税1742万元,环境保护税521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34653万元,为预算的146.52%,同比增长48.26%。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816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318万元;罚没收入完成5126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451万元;捐赠收入完成8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294万元;其他收入完成219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年初编制支出预算200208万元,执行中增加事项: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203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22875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02万元;减少事项:补充预算稳定调节资金 2万元,上解支出471万元(援疆上解支出增加10万元,农信社改制化解风险资金上解5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上解147万元,水资源税上解247万元,一般债券发行费上解1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250676万元,实际执行2421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61%,同比(下同)增长19.39%。
分类支出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1%,增长11.16%;国防支出17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41.25%;
公共安全支出123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0.85%;教育支出602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69%,增长13.51%;科学技术支出69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48.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7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4.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8%,减少5.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5%,增长0.95%;节能环保支出48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3.82%,增长125.4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5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01.55%;农林水支出303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61%,增长27.8%;交通运输支出167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83%,增长226.7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33.8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79%,减少48.76%;金融支出1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3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减少61%;住房保障支出43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43%,增长102.4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35.71%;债务付息支出51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4.33%;其他支出47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29%,增长137.14%。
3.中央和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2018年中央和省、市对我市转移支付134089万元,增长18.73%。其中:一般转移支付78203万元,增长2.45%,专项转移支付55886万元,增长52.7%。我市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纳入预算进行了安排。
4.收支平衡部分:2018年,收入总计325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080万元,返还性收入2300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654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639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8639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538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820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3124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240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4534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7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01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3968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851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329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431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41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886万元,上年结余6223万元,调入资金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08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1484万元。支出总计325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1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799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6805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99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01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222万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789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3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520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8486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部分
2018年初,政府性基金编制收入预算28127万元,实际完成40332万元,为预算的143.39%,增长95.28%。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92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4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08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4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3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万元。
2018年初,政府性基金编制支出预算2862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38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900万元,本年短收安排12205万元,其他-5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44111万元,实际执行410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16%。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325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2万元,其他支出58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部分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2900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68404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07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3780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93078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42477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75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303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部分
我市目前没有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2018年收支为零。
五、举借债务情况
2018年,我市共新增债务4286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3000万元,包括一般债券100万元、普通专项债券900万元、土储专项债券2000万元,分别用于杏花村污水截流工程、贾家庄、栗家庄清洁能源取暖工程和碧桂园项目二期土地收储;新增外债1286万元,其中向亚行提款838万元,支付新石路道路建设尾款,欧投行提款448万元,用于黄河流域生态恢复林业项目。
截至2018年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225563万元,未突破吕梁市下达我市债务限额257033万元,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债务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汾阳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努力降低债务风险,债务率由2017年的101.2%降低为68.6%。
六、扶贫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总量和增幅双增长的原则,累计投入1003万元,一是主要围绕产业扶贫,支持贫困村发展种植、养殖、林果等增收产业,推进了脱贫成效的巩固;二是解决了“脱贫保1+N综合保险”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交纳了脱贫返贫保障险和健康保险,有效避免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我市各部门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39万元,比上年减少2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03万元,比上年减少62.87%;公务用车维护费812万元,比上年减少21.1%;公务接待费209万元,比上年减少14.31%。
八、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市继续扩大预算绩效考核项目的范围,对30个已完工的重点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行政事业单位27户,涉及财政资金30529万元。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设定,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绩效监控。
白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期、攻坚期,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为全市财政发展开拓新局面!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
1、2018政府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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