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汾阳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旨在通过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渠道筹资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失业时给予失业救济以保障其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单位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
本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隶属关系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在职人员4人。2018年决算人数4人,实有小型车辆1部。实有资产总计157528元,其中固定资产117678元,流动资产39850元。
二、部门当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 加大了失业保险的宣传力度,做好了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
2.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了失业保险的业务系统建设。
3.根据省社保的要求做好了失业人员的档案建设工作。
4.做好了企业职工的失业待遇款发放工作。
5.做好了失业职工的培训工作,并且和职介配合为失业职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主体构成
汾阳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本部门2018年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四、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48.2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53.05万元。
2018年收入决算44.5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40.87万元。
2018年决算与2017年决算比较
(一)部门收入决算
2018年收入决算44.56万元,2017年收入合计48.27万元,2018年比2017年收入决算减少3.71万元。减少原因是:单位内部人员退休、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收入决算总体减少。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6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48.27万元,比上年减少3.71万元,减少原因是:单位内部人员退休、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
2018年决算与2018年预算比较
2018年收入决算合计44.56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43.93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0.63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单位内部人员退休、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收入决算总体减少。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44.56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43.93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0.63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单位内部人员退休、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收入决算总体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
(二)部门支出决算
2018年决算与2017年决算比较
2018年支出决算40.8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53.05万元,2018比2017年支出决算减少12.18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单位内部人员退休、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支出决算总体减少。
1、基本支出40.57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73万元,比上年减少12.16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单位内部人员退休、全员工资上调、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46万元,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50.06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单位内部人员退休、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支出决算总体减少。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1万元,2017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7万元,比上年减少1.56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3、项目支出0.30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
2018年决算与2018年预算比较
2018年支出决算40.87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43.93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3.06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单位内部人员退休、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支出决算总体减少。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决算39.46万元,支出预算38.99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0.47万元,增加原因是全员工资上调以及部分人员职级职务晋升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1万元,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2.94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1.83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以来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项目支出决算0.3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1.70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以来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且有部分支出使用上年结转。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决算情况
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3.99万元,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30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以来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导致年末结转和结余决算增加。
(四)本年度变化较大的科目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15.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5.33%;固定资产11.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4.67%;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在建工程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1、固定资产情况
经盘点统计,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11.7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房屋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通用设备10.2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86.96%(汽车7.7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5.52%;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文物陈列品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图书档案0.0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1.5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3.04%。
2、无形资产情况
本单位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3、在建工程情况
本单位在建工程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我单位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原因为:我中心公务用车一直处于损坏状态,本年度未投入使用。
2、公务接待费用无。
3、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决算比预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减少原因为:我中心公务用车一直处于损坏状态,本年度未投入使用。
2、公务接待费用无。
3、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預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八)国有资产存量:由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已经投入营运的国有资产数量。国有资产存量按其参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状态,基本上可划分为两类:一类为正在参与社会再生产的国在资产存量,另一类则是暂时退出了社会再生产过程,处于闲置状态的国有资产存量,主要包括按国家有关政策关停的国有企业、持续经营企业的闲置厂房、机器设备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封存的各种固定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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