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打击整治文旅领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实施细则
汾文旅发〔2022〕6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全力开展打击整治旅游市场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依法维护老年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汾平安组〔2022〕1号),结合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依法严惩老年人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养老诈骗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老年旅游者合法权益,为老年旅游者提供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万强任组长,市场管理股王永梅、法制安全股胡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张武为副组长,市场管理股、法制安全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文化站负责人为成员,法制安全股吕绘琴为领导小组专班联络员。
三、目标任务
1.重点摸排、整治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
2.重点摸排、整治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
3.重点加强对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旅行社分支机构的执法检查,摸排、整治一批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线索。
4.联合、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强化分级分类处置、依法打击文旅领域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2022年5月到10月底,分三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至6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旅游市场问题线索,为打击整治行动提供精准指引。(责任单位:各文化站、各旅游景区、旅行社)
2.打击整治阶段(2022年6月至9月)。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老年人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治理行业乱象。(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3.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总结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领导组)
三个环节叠加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边建章立制。
五、工作重点
1.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对政务热线12345转办、分办来的有关涉养老诈骗问题的投诉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遇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加强宣传教育。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过程中,把宣传教育贯彻专项行动始终。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维护老年人权益主题宣传,推动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进景区、进公园、进广场、进企业。通过印发宣传册、发布电子海报、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片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3.突出精准打击。加强重点市场的执法检查,特别是老年人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的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网络巡查,整治经营伪造变造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规经营行为,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经营行为。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