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实 施 方 案
汾文旅发〔2022〕48号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的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及汾阳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重大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基础、查堵漏洞、补齐短板、消除弱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
强教育培训,完善制度措施,强化依法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汾阳文旅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明确安全责任,强化推进落实
1、落实党政领导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要担任本单位(场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记在心中、抓在手上。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规范和标准,特别是要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形成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责任链条,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3、强化个人安全责任。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常态化,将安全责任向个人延伸,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二)强化基层工作,明确监管重点
1、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要紧盯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特殊敏感时期、重大节庆活动、岁末年初以及夜间文化旅游等时段,针对群众游客集聚度高、季节性灾害天气等易引发拥挤踩踏、消防火灾、道路交通、自然灾害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实际,及时发布、关注各类安全预警信息,提前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2、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做好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监管工作,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加强文物保护巡查,对文物安全形势严峻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
3、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根据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全方位、全过程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敏感时期专项整治活动,做好道路交通、食品卫生、特种设备、消防、社会治安、建筑领域、地质灾害预防、防汛、危化品、燃气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加强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排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等,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加强流量控制,强化应急疏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1、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各局属单位、文旅经营场所要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加大对文旅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抓好全员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置的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进一步提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2、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渠道,在重大节庆活动、重要节假日、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团队行前说明会等时机,利用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以及KTV、网吧、演出场所的各种宣传平台,采用标语(电子屏)、屏保、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旅安全生产宣传,根据场所环境,制作张贴或悬挂各类警示提示标识标志,推动安全知识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安全工作机构
因人事调整,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经局党组、局务会研究决定,调整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丽春 党组书记 局 长
副组长:张万强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师高星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郝江霞 党组成员
周 燕 党组成员
曹万民 党组成员 文旅融合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各镇(街道)文化站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法治安全股,主任由法治安全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法治安全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统筹部署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安排部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监管检查、督导考核评价等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落实相关职责。
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文化站、各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法人(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安全责任状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和落实具体安全生产相应职责、制度;组织开展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按规定配备并科学放置安全生产相应设施设备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演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经营理念,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切发展的基础来抓,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从而夯实文化和旅领域的安全基础,为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整体联动,务求整治实效。各企业(单位)要将主动与消防、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本场所、单位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途径和措施,加大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群防群治。
3、加强基础、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各企业(单位)要对照安全工作九项基础要求,结合本场所、单位实际情况,逐项落实。做到机构机制健全、职责责任明确、制度流程规范、宣传教育经常、设施运转正常、隐患排查精准、整改除患彻底、应急预案可行,各企业(单位)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各项安全工作要留存记录和资料备查。
4、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专人对各相关单位、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工作和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在安全工作上不履职、不尽责的企业(单位)负责人,场所、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和屡改屡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