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汾文旅发〔2021〕68号
为激励机关公务员勇于担当、大胆创新、深入实践,加快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开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局面,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19]21号)、省委组织部、吕梁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及汾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扩充全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汾组通字[2021]33号)、《关于建立全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汾组通字[2020]9号)等要求,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精准及时、肯定鼓励、提醒纠偏,做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从而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本单位公务员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考核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局机关内在岗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
(一)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聚焦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和临时交办的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
(二)指标设置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弹性指标构成,满分100分。
1.共性指标:共60分,包括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两方面内容,各占30分。
政治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追求上进,大局意识强;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主动开展个人自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到廉洁自律等。
纪律作风主要包括: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依法办事,严守秘密;工作态度主动积极,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精益求精,工作效率较高;团结同志,待人热情大方,服务意识较强等。
2.个性指标:共40分,结合股室岗位分工自主制定,并分解到人,主要考核承担省市考核指标、党委政府重大专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局领导交办工作完成的质量、效率等内容。
3.弹性指标:工作人员受到市委市政府及时表扬奖励的,当季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工作人员在承担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指标、急难险重任务中,工作不力、成绩较差、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平时考核可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好”等次:工作实绩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贯彻工作部署不坚决,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工作主动性差,不敢担当责任或服务对象不满意;不能适应新环境、新岗位、新任务要求,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违反机关管理规定,经常迟到、早退、脱岗或不参加组织活动;因其他情形对单位和股室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考核措施
平时考核由考核委员会牵头,各股室组织实施,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考核等次
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确定考核等次与当季度得分情况相结合,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最终得分低于90分的,原则上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最终得分低于80分的,原则上不得确定为“较好”等次;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最终得分低于60分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二)建档立册收录及考核
按照“一人一册”形式分别建立,书面档案及电子档案。档案中包含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个人信息、岗位职责,季报,年终总结及平时考核的自我评价和共/个性纪实评鉴。
1.个人小结
公务员对照职责任务和考核内容,如实对本人理论学习、履职尽责等工作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以书面形式汇报主管领导,并收录整理到个信息册中。
2.季度考评
每季度末,所有被考核人员填写《机关公务员工作纪实表(共性指标)》、《机关公务员工作纪实评鉴表(个性指标)》,报相应负责人汇总。
共性指标按被考核人员互评占40%、局领导班子评价占60%计算得分;个性指标按个人自评占30%、分管领导评价占30%、局领导班子评价占40%计算得分。
考核负责人汇总后,根据得分情况提出等次建议。
3.审核评鉴
根据提出的等次建议,局机关考核委员会结合日常了解、干部群众评价、担当作为表现等情况,综合研判,实事求是确定考核结果,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公务员作出评价。考核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4.结果反馈
分管局领导或股室主要负责人采取个别谈话、工作通报、会议讲评等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五、结果运用
(一)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 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登记表,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从平时考核中至少有1个“好”等次的人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有2次以上被确定为“一般”等次或1次以上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一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二)与精神鼓励挂钩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每季度在局内部集中通报;在向市级及以上推荐及时表扬奖励对象时,一般从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人员中提报。
(三)与政治激励挂钩 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在干部培养教育、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树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及时谈话提醒;较差等次的,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谈话。
六、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委员会。由局长任组长,四个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股长为成员的平时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股室平时考核日常相关工作。
组 长:赵 军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张万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师高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江霞 党组成员
周 燕 党组成员
成 员:廉碧霞 办公室主任
张 伟 公共服务股股长
薛利鹏 艺术非遗股股长
王永梅 市场管理股股长
胡 丹 法制安全股股长
王金玉 文博管理股股长
王金梁 文物修缮股股长
郝海银 产业资源股股长
(二)确保客观公正 各考核主体要秉持公心,根据股室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对工作人员日常表现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公平公允的评价,不打“人情分”“关系分”,确保考核质量。
(三)严肃考核纪律 被考核公务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或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严格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有关要求
(一)调任、转任或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工作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平时考核。
(二)在外援派、挂职、借调期间,一般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在接收单位考核确有困难的,本人可申请参加局内考核,由所在股室及分管局领导根据接收单位工作鉴定确定考核等次。经组织部门选派的干部,其平时考核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内、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四)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公务员,处分期内确定平时考核等次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五)参加平时考核的工作人员均以实际在岗股室为准。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同志××月份工作小结(模板)
一、政治素质表现情况
二、纪律作风表现情况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年 月 日
附件2:
机关公务员工作纪实表(共性指标)
(2021年度第 季度)
姓名: 职务(岗位):
指标内容 | 完成情况 |
政治素质 (30分) | |
纪律作风 (30分) | |
存在问题 及原因 |
说明:此表由工作人员本人填写完成后,每季度末报考核组。
说明:此表由工作人员本人填写完成后,每季度末报考核组。
附件3:
机关公务员工作纪实评鉴表(个性指标)
(2021年度第 季度)
姓名 | 职务(岗位) | ||
完成情况 | |||
未完成工作及原因 | |||
自我评价及得分 | 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由工作人员本人填写完成后,每季度末报考核组。
附件4:
干部工作实绩评价表
( )年度
单位(盖章)
姓名 | 职务 | 分管或负责工作 | ||||||||||||||
日 常 工 作 评 价100分 | 评价内容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小计 | ||||||||||
1.信念坚定(20分) | ||||||||||||||||
2.为民服务(20分) | ||||||||||||||||
3.勤政务实(20分) | ||||||||||||||||
4.敢于担当(20分) | ||||||||||||||||
5.清正廉洁(20分) | ||||||||||||||||
评价人签字: | ||||||||||||||||
加分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小计 | |||||||||||
专项工作评价 | 评价内容 | 等次 | 记分 | 小计 | ||||||||||||
得分 及等次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得分 | 等次 | 得分 | 等次 | 得分 | 等次 | 得分 | 等次 | |||||||||
汇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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