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文旅发〔2021〕68号


为激励机关公务员勇于担当、大胆创新、深入实践,加快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开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局面,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19]21号)、省委组织部、吕梁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及汾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扩充全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汾组通字[2021]33号)、《关于建立全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汾组通字[2020]9号)等要求,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精准及时、肯定鼓励、提醒纠偏,做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从而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本单位公务员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考核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局机关内在岗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

(一)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聚焦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和临时交办的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 

(二)指标设置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弹性指标构成,满分100分。 

1.共性指标:共60分,包括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两方面内容,各占30分。 

政治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追求上进,大局意识强;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主动开展个人自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到廉洁自律等。 

纪律作风主要包括: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依法办事,严守秘密;工作态度主动积极,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精益求精,工作效率较高;团结同志,待人热情大方,服务意识较强等。 

2.个性指标:共40分,结合股室岗位分工自主制定,并分解到人,主要考核承担省市考核指标、党委政府重大专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局领导交办工作完成的质量、效率等内容。 

3.弹性指标:工作人员受到市委市政府及时表扬奖励的,当季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工作人员在承担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指标、急难险重任务中,工作不力、成绩较差、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平时考核可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好”等次:工作实绩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贯彻工作部署不坚决,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工作主动性差,不敢担当责任或服务对象不满意;不能适应新环境、新岗位、新任务要求,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违反机关管理规定,经常迟到、早退、脱岗或不参加组织活动;因其他情形对单位和股室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考核措施

平时考核由考核委员会牵头,各股室组织实施,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考核等次

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确定考核等次与当季度得分情况相结合,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最终得分低于90分的,原则上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最终得分低于80分的,原则上不得确定为“较好”等次;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最终得分低于60分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二)建档立册收录及考核

按照“一人一册”形式分别建立,书面档案及电子档案。档案中包含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个人信息、岗位职责,季报,年终总结及平时考核的自我评价和共/个性纪实评鉴。 

1.个人小结

公务员对照职责任务和考核内容,如实对本人理论学习、履职尽责等工作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以书面形式汇报主管领导,并收录整理到个信息册中。 

2.季度考评

每季度末,所有被考核人员填写《机关公务员工作纪实表(共性指标)》、《机关公务员工作纪实评鉴表(个性指标)》,报相应负责人汇总。 

共性指标按被考核人员互评占40%、局领导班子评价占60%计算得分;个性指标按个人自评占30%、分管领导评价占30%、局领导班子评价占40%计算得分。 

考核负责人汇总后,根据得分情况提出等次建议。 

3.审核评鉴

根据提出的等次建议,局机关考核委员会结合日常了解、干部群众评价、担当作为表现等情况,综合研判,实事求是确定考核结果,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公务员作出评价。考核过程中,可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4.结果反馈

分管局领导或股室主要负责人采取个别谈话、工作通报、会议讲评等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五、结果运用

(一)与年度考核等次挂钩 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登记表,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从平时考核中至少有1个“好”等次的人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有2次以上被确定为“一般”等次或1次以上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一并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二)与精神鼓励挂钩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每季度在局内部集中通报;在向市级及以上推荐及时表扬奖励对象时,一般从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人员中提报。 

(三)与政治激励挂钩 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在干部培养教育、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树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及时谈话提醒;较差等次的,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谈话。 

六、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委员会。由局长任组长,四个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股长为成员的平时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股室平时考核日常相关工作。 

组  长:赵  军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张万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师高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江霞  党组成员 

周  燕  党组成员 

成  员:廉碧霞  办公室主任 

张  伟  公共服务股股长 

薛利鹏  艺术非遗股股长 

王永梅  市场管理股股长 

胡  丹  法制安全股股长 

王金玉  文博管理股股长 

王金梁  文物修缮股股长 

郝海银  产业资源股股长 

(二)确保客观公正各考核主体要秉持公心,根据股室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对工作人员日常表现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公平公允的评价,不打“人情分”“关系分”,确保考核质量。 

(三)严肃考核纪律 被考核公务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或发生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严格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有关要求

(一)调任、转任或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工作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平时考核。 

(二)在外援派、挂职、借调期间,一般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在接收单位考核确有困难的,本人可申请参加局内考核,由所在股室及分管局领导根据接收单位工作鉴定确定考核等次。经组织部门选派的干部,其平时考核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内、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四)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公务员,处分期内确定平时考核等次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五)参加平时考核的工作人员均以实际在岗股室为准。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同志××月份工作小结(模板)

一、政治素质表现情况

二、纪律作风表现情况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年    月    

附件2:

机关公务员工作纪实表(共性指标)

(2021年度第     季度)

姓名:                          职务(岗位):                   

指标内容

完成情况

政治素质

(30分)

纪律作风

(30分)

存在问题

及原因

说明:此表由工作人员本人填写完成后,每季度末报考核组

说明:此表由工作人员本人填写完成后,每季度末报考核组。 

附件3:

机关公务员工作纪实评鉴表(个性指标)

(2021年度第     季度)

姓名

职务(岗位)

完成情况

未完成工作及原因

自我评价及得分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由工作人员本人填写完成后,每季度末报考核组

附件4:

干部工作实绩评价表

(   )年度

单位(盖章)

姓名

职务

分管或负责工作

价100分

评价内容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小计

1.信念坚定(20分)

2.为民服务(20分)

3.勤政务实(20分)

4.敢于担当(20分)

5.清正廉洁(20分)

评价人签字:

加分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小计

专项工作评价

评价内容

等次

记分

小计

得分

及等次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得分

等次

得分

等次

得分

等次

得分

等次

汇总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