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群众文化旅游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汾文旅发〔2021〕4号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各相关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提升群众文化旅游设施水平,发挥基层群众文化旅游活动在乡村振兴中的率先作用,为文化惠民提供有力保障,结合我市文旅工作“35155”工程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群众文化旅游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就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创建范围:全市范围内文化站、农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各类演出团体(队)。
二、创建标准:文化站、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要求达到山西省规范化建设标准,演出团体(队)要求常年坚持深入基层农村(社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10场次。总体要求:在全市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创建经费:
1、今年首次创建选取四类单位作为示范,由文旅局给予创建补贴。(具体分类见附表)
2、创建经费采取文旅局、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三级共同筹集方式。要求各创建单位按照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础设施、文化队伍、文化活动方面存在的设施不齐全、演出水平不高、演出活动不多等短板,主要用于购置修缮设备、组建或培训队伍、组织开展活动等方面,市局补贴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补齐,提升总体文化旅游建设水平。
3、补贴经费办理:一、二、三类单位由文化站和农村(社区)共同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填写用款计划并经农村(社区)、乡镇(街道)文化站、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局公共服务股、财务备案;四类单位由本单位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填写用款计划报局公共服务股、财务备案后给予拨付。
4、补贴经费使用:市局补贴经费直接拨付到村(社区)和单位,由乡镇(街道)文化站监督使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报备的使用计划进行支出,不得挪作它用,创建完成后,局公共服务股与乡镇(街道)文化站共同进行验收,凡补贴经费使用不规范、创建任务不达标的视情况核减直至取消来年的补贴经费。
四、创建验收:创建单位完成创建任务后,报请乡镇(街道)文化站和局公共服务股验收,验收达标单位,由市文旅局颁发“汾阳市乡村振兴群众文化旅游工作示范单位”牌匾,并每年给与一定的活动经费补贴,同时作为其他单位创建的样板和模式。
附件:1.乡村振兴群众文化旅游建设示范单位补贴表
2.乡村振兴群众文化旅游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经费使用计划(村、社区)
3.乡村振兴群众文化旅游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经费使用计划(演出团体)
汾阳市文化旅游局
2021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乡村振兴群众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补贴表
一类:村站一体的示范文化站:8个 | 二类:农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示范点:10个 | ||
文化站 | 拨付村(社区) | 文化站 | 拨付村(社区) |
贾家庄镇 | 贾家庄村 | 石庄镇 | 阳泉村 |
栗家庄镇 | 栗家庄村 | 峪道河镇 | 敖坡村 |
西河乡 | 西门社区 | 栗家庄镇 | 河堤村 |
演武镇 | 西堡障村 | 肖家庄镇 | 中寨村 |
太和桥街道 | 北廓社区 | 文峰街道 | 洪南社社区 |
阳城乡 | 西阳城村 | 三泉镇 | 东赵村 |
文峰街道 | 建昌村 | 三泉镇 | 东贾壁村 |
峪道河镇 | 崖头村 | 杨家庄镇 | 垣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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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花镇 | 东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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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峪道河镇 | 金庄村 |
三类:贫困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示范点:5个 | 四类:群众文化活动示范队伍:3个 | ||
文化站 | 拨付村(社区) | 拨付单位名称 | |
贾家庄镇 | 后庄化村 | 鼓锋晋剧团 | |
新丰村 | 歌舞团 | ||
杨庄镇 | 南广城村 | 美术协会 | |
墕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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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泉镇 | 义丰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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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具体补助金额见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乡村振兴群众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专项经费的通知(汾文旅函〔2021〕5号 ) |
承办股室: 分管领导:张万强 单位负责人:薛文栋 会议通过时间:2021年1月18日
附件2
汾阳市乡村振兴群众文化旅游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经费使用计划(村、社区)单位:万元
创建单位名称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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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经费来源 | 市局拨付 |
| 乡镇拨付 |
| 农村(社区)筹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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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款计划 | 用款项目 | 金 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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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 意见 |
(村、社区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文化站意见 |
站长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局公共服务股、财务存档,用于年初拨款和年终验收依据。
附件3
汾阳市乡村振兴群众文化旅游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经费使用计划(演出团体)单位:万元
创建单位名称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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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经费来源 | 市局拨付 |
| 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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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款计划 | 用款项目 | 金 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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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局公共服务股、财务存档,用于年初拨款和年终验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