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数据表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三)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1. 本部门职责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推进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旅游事业,汾阳市博物馆、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等事业单位及基层文化旅游(文物)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全市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单位一般公务用车3辆。

汾阳市博物馆主要职责:承担我市文物的收藏、保护、陈展、研究及日常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基本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公车。

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主要职责:维修、修复、复原、修缮文物等,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基本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公车。

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主要职能:1、负责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及详规,并组织实施;2、负责开发利用景区资源,保护风景名胜和人文景观;3、负责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监督检查;4、负责大型会议和重大演出活动的组织协调;5、负责组织招商、旅游宣传促销、游客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6、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阅读工作,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文化服务、文艺创作;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指导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指导老年文化、农民工文化和青少年文化工作,开展文化交流;收集地方文献、征集地方美术、书法、剪纸作品;负责古籍保护整理和研究工作;负责文化市场工作等。

  1. 机构设置情况

从我部门预算构成看,我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有4个下级预算单位。纳入本单位预算的单位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汾阳市博物馆、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共5个。我部门在职实有人数7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

我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6200.13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295.2万元,其中: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收入2189.9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24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8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24万元。 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3、财政专户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增加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文化和旅游局与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合并、新增人员,人员增资调资,社保缴费增加、项目增加。

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100.8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3.19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3.19万元;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3、财政专户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增加原因是:2022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增资调资,项目增加。

汾阳市博物馆2022年预算收入145.13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6.11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13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6.11万元。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3、财政专户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增加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资调资,项目增加。

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3290.26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32.33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0.26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32.33万元。2、政府性基金0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无增减。3、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无增减。增加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原文湖景区开发中心、文物旅游中心和石盘山生态服务中心合并组建成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入城镇退役士兵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文湖景区资产转让资金、文湖景区开发提质完善一期工程。

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473.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0.12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3.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0.12万元。2、政府性基金0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持平。3、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持平。增减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乡镇文化站辅导员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

我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6200.13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295.2万元,其中: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支出预算2189.9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24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46.35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7.11万元。2、项目支出1943.59万元,比2021年增加981.11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 2021年机构改革,文化和旅游局与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合并、新增人员,人员增资调资,社保缴费增加、项目增加。

汾阳市博物馆2022年支出预算145.13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6.11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55.31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71万元。2、项目支出89.82万元,比2021年年初增加35.82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一是公用经费减少;二是项目增多。

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00.8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3.1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72.08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2.6万元;2、项目支出28.81万元, 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0.59万元。增加原因是:2022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增资调资,项目增加。

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3290.26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增加3032.33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23.28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3.35万元。 2、项目支出3166.98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87.98 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原文湖景区开发中心、文物旅游中心和石盘山生态服务中心合并组建成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转入城镇退役士兵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文湖景区资产转让资金、文湖景区开发提质完善一期工程。

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473.9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增加40.12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367.16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7.12万元。 2、项目支出106.7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7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了乡镇文化站辅导员员经费;二是免费开放经费按标准配套。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我部门2022年收费征收计划共4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减少8万元,其中: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收费征收计划4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减少8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无增减变动。减少原因是:2020年未做非税收入,2021年的非税收入包括2020年和2021年两年的,2022年只做当年的。

汾阳市博物馆2022年收费征收计划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无增减变动;罚没收入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无增减变动。

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收费征收计划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无增减变动;罚没收入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无增减变动。

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2022年收费征收计划0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动;罚没收入0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动。

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收费征收计划0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动;罚没收入0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2.5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上无增减变动。

  3.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4.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上无增减变动。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4、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汾阳市博物馆、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均为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上无增减变动。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4、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我部门2022年所属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共5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29万元,其中:

本单位2022年所属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共1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与文化和旅游局合并、新调入人员,人员增加。

本单位2022年所属汾阳市博物馆共1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82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本单位2022年所属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共1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1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单位需购买的办公用品增加。

本单位2022年所属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共1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7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本单位2022年所属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共1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79万元,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4人,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1. 政府采购情况

我部门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07.95万元,比2021年增加152.82万元,其中: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52.4万元,比2021年减少1.63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节约成本,办公耗材减少,需购买的办公设备减少。

汾阳市博物馆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54万元,比2021年增加0.15万元,增加原因是:我单位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需购置的办公设备增加。

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比2021年增加0.15万元,增加原因:我单位项目增加,项目经费增加、需购置的办公设备增加。

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

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3万元,较2021年增加0.3万元,原因是单位2022年预算购买办公耗材0.3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我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00.13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其中:

2022年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9.94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22年汾阳市博物馆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13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22年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9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22年文旅融合发展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90.26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022年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3.9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 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我部门2022年设计预算绩效的项目有69个,其中: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33项:

  1. 人员类项目215.07万元,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奖金津补贴。

  2. 公用项目经费31.28万元,在各项支出标准范围内支付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等,合理开支单位各项运转经费。

  3. 临时工工资18.05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4. 东龙观临时工工资4.8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5. 剧团未安置人员和淑琴生活补助0.84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6. 剧院4人医保1.01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7. 县级文保员工资10.8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8. 第一书记经费3.25万元,进一步发挥党建在脱贫攻坚中的强大动力,保障脱贫攻坚顺利进行。

  9. 本级日常办公经费20.51万元,用于购买本单位的办公设备,保障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

  10. 保护标志碑21.09万元,保护标志碑,提高宣传,提高当地文物知名度,促进旅游业发展。

  11. 编制关于汾阳市博物馆(含智慧非遗展馆)建设项目涉及杏花村遗址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文物保护方案费用12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发展与流传,提高人们保护文物的意识。

  12. 昌瑞汾州府居住小区建设所涉古墓抢救性发掘费157.54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流传。

  13. 昌瑞汾州学府居住小区建设所涉古墓抢救性发掘费24.03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流传。

  14. 非遗保护资金本级配套费1万元,非遗文化创作,让非遗文化更好的传承下去。

  15. 划定县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经费78.75万元,提高人民保护文物意识,使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流传。

  16. 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经费55.6万元,提高旅游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17. 酒文旅项目(演艺中心)建设所涉古墓葬抢救性发掘经费109.79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流传和发展。

  18. 王桐年、王展故居保护修缮设计方案经费18.9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流传和发展。

  19. 现代双语学府小区所涉古墓葬抢救性发掘经费147.5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流传和发展。

  20. 2019首界吕梁文学季(项目.贾家庄)项目尾款61.68万元,为进一步繁荣文学艺术创作,发现和凝聚当代经典文学家和新生代文学力量,推出世界视野下的本土文学精品,推进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的跨界交流与写作,书写世界视野下的中国故事。

  21. 汾阳市博物馆(含非遗展馆)及大剧院建设非诉专项法律服务费5万元,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22. 汾阳市博物馆(含智慧非遗展馆)规划定桩与建筑物放线测绘经费3.07万元,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23. 公共文化建设(农村文化活动建设)本级经费17.3万元,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基层公共文化场所设施建设条件。

  24. 开展户外媒体广告宣传费146万元,提高汾阳知名度,更好的对外宣传展示汾阳形象,让更多人了解汾阳,从而吸引更多企业来汾阳创业。吸引更多游客。

  25. 2021年送戏下乡经费48万元,丰富乡村文化,促进乡村文化建设。

  26. 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本级24万元,培养了基层文化队伍,活跃基层文化、丰富农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文化素养满足基层群众的文化活动,使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

  27. A级景区A级厕所全覆盖费用135.6万元,24个景区实现A级厕所全覆盖,提高旅游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28. 酒文旅融合全产业链规划4.8万元,提高旅游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29. 酒源文化广场、汾阳市市博物馆(含智慧非遗展馆)项目文物发掘费57.83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发展。

  30. 杏花村酒文旅项目奠基仪式现场布置费用14.16万元,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31. 杏花村相府小区项目耕地占用税67.68万元,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32. 文物保护经费256.5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地流传和发展。

  33.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外附属项目工程费用416.52万元,促进全民健身的开展,能够使人民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不断增强群众身体素质;全民健身不仅仅适应人民群众健身活动需要,更是迎合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了人民生活全面发展的需要。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博物馆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9项:

(1)人员类项目52.07万元,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奖金津补贴。

(2)公用项目经费3.24万元,在各项支出标准范围内支付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合理开支单位各项运转经费。

(3)临时工工资9.024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4)保安服务费4.8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5)文物征集费10万元,用于汾商文化、墓志、戏曲等文物专项征集,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流传和发展。

(6)维修维护经费3万元,用于支付博物馆维修维护经费,建筑维修问题等,使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流传。

(7)文物看护经费1万元,用于购买狗饲料等,使本单位文物保护系数有效提高。

(8)办公取暖费2万元,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9)博物馆文物征集费60万元,用于汾商文化、墓志、戏曲等文物专项征集,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流传和发展。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8项:

(1)人员类项目67.81万元,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奖金津补贴。

(2)公用项目经费4.28万元,在各项支出标准范围内支付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合理开支单位各项运转经费。

(3)临时工工资9.024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4)办公用房取暖经费2万元,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5)电费3万元,用于支付电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6)文物保护中心购置办公用品及增配文物安全实施经费11.789万元,用于购买本单位的办公设备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7)文物看护经费1万元,保护本单位文物安全,为本单位文物提高安全系数。

(8)消防监控器材经费2万元保护文物保护中心文物安全,为文物保护中心文物安全加强提高。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8项:

(1)人员类项目111.14万元,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奖金津补贴。

(2)公用经费项目12.13万元,在各项支出标准范围内支付办公费、电费、水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合理开支单位各项运转经费。

(3)临时人员工资6.77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证单位正常运行。

(4)城镇退役士兵再就业工资80.11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证单位正常运行。

(5)精神文明奖3.09万元,促进我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按标准发放到位。

(6)文湖景区提质、完善一期工程项目217.02万元,提升文湖景区经济发展。

(7)文湖景区资产转让资金2700万元,为化解隐性债务。

(8)文湖景区绿化管护等项目160万元,保护景区绿化成果,只有对园林绿化进行合理地养护,才能有效提高景区绿化率,对改善空气质量和人类的生产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的设立不仅能保证游客在休息娱乐时观赏到园林的绿化美感,还能满足人们对良好生存环境的需求。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共11项有:

  1. 文化馆免费开放本级补助经费6万元,免费开放经费保证了免费开放正常运营,公益文化大讲堂正常进行辅导、培训社团,举办文化展览等活动。

  2. 图书馆免费开放本级补助经费6万元,免费开放满足各类讲座、展览、沙龙、阅读推广、电子文献借阅、培训农家书屋管理员、共享工程管理员的、移动图书馆的正常运行。

(3)美术馆免费开放本级补助经费6万元,免费开放保证了日常运行,各类美术作品展览。

(4)美术馆作品征集经费6万元,开展美术作品征集,更好地传承传统文化,发掘汾阳历史优秀美术作品,丰富馆藏。

(5)文化大院经费1万元,保证全市文化大院活动正常开展,辅导文化大院活动,使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

(6)业务经费2万元,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临时人员1人全年工资2万元,按月按时发放到位。

(7)临时工工资22.56万元,我单位临时工10人,按月及时发放,保证单位正常运行。

(8)公用经费项目42.05万元,在各项支出标准范围内支付办公费、电费、水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合理开支单位各项运转经费。

(9)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精神文明奖7.93万元,涉及职工27人,工资限额15.86万元,实际发放工资的50%,发放金额7.93万元,按标准发放到位。

(10)文化站辅导员经费49.25万元,为乡镇文化工作正常开展,辅助各项文化活动举办。

(11)人员类项目325.11万元,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奖金津补贴。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部门共有公务用车车辆5辆,其他车辆3辆,其中: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有3辆公务用车,原值31.08万元。

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公务用车2辆,原值31.59万元。

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有其他车辆3辆,洒水车原值22万元、自卸车5.1万元、沼气抽渣机1.55万元。

汾阳市博物馆,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无车辆。

2、房屋情况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现有房屋面积14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43平方米,价值为18.38万元。

汾阳市博物现有房屋面积133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2100平方米,价值为14.43万元。

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现有房屋账面面积965.01平方米,其中治安保卫室面积23平方米,价值为0.41万元。

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房屋原值379.2万元。

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现有房屋账面面积5724.00平方米,账面原值1306.6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2100.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3624.0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为60.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3万元,负债总额4.3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45.13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95.4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9.74万元,净资产49.74万元。

汾阳市博物馆资产总额为22.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2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为40.2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8.1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16万元,净资产22.29万元。

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资产总额为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7万元,负债总额0.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3.94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2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8万元,净资产1.75万元。

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其他国有资产421.49万元,占总资产的51%。

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资产总额3516.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占0%;非流动资产3516.78万元,占100%,其中: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7288.52万元,累计折旧4831.69万元,净值2456.8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185万元;通用设备24.75万元;专用设备21.51万元;文物和陈列品178.09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7.48万元;在建工程173.64万元,项目为文湖景区提质完善一期工程项目;公共基础设施886.31万元,为文峰路东延道路、文庙前广场绿化和景区内大暖设施。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2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我部门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6200.12万元,支出规划6200.12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6613.23万元,支出规划6613.23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7058.91万元,支出规划7058.91万元。其中:

1、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2189.94万元,支出规划2189.94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2408.93万元,支出规划2408.93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2649.82万元,支出规划2649.92万元。

2、汾阳市博物馆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145.13万元,支出规划145.13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159.65万元,支出规划159.65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175.61万元,支出规划175.61万元。

3、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100.89万元,支出规划100.89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110.98万元,支出规划110.98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122.07万元,支出规划122.07万元。

4、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473.9万元,支出规划473.9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478.9万元,支出规划478.9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483.9万元,支出规划483.9万元。

5、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3290.26万元,支出规划3290.26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3454.77万元,支出规划3454.77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3627.51万元,支出规划3627.5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6、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活动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1、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zip     2、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