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度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三)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本单位职责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推进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旅游事业,汾阳市博物馆、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等事业单位及基层文化旅游(文物)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全市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单位一般公务用车3辆。
机构设置情况
从我单位预算构成看,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纳入本单位预算的单位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共1个。我单位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数据表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
我单位2022年预算收入2189.9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24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8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24万元。 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3、财政专户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增加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文化和旅游局与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合并、新增人员,人员增资调资,社保缴费增加、项目增加。
(二)支出预算
我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2189.9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24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46.35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57.11万元。2、项目支出1943.59万元,比2021年增加981.11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 2021年机构改革,文化和旅游局与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合并、新增人员,人员增资调资,社保缴费增加、项目增加。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2年收费征收计划4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减少8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无增减变动。减少原因是:2020年未做非税收入,2021年的非税收入包括2020年和2021年两年的,2022年只做当年的。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上无增减变动。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4、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本单位2022年所属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共1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2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03万元,增长50%,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与文化和旅游局合并、新调入人员,人员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52.4万元,比2021年减少1.63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节约成本,办公耗材减少,需购买的办公设备减少。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9.94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33项:
人员类项目215.07万元,保障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工资奖金津补贴。
公用项目经费31.28万元,在各项支出标准范围内支付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等,合理开支单位各项运转经费。
临时工工资18.05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东龙观临时工工资4.8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剧团未安置人员和淑琴生活补助0.84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剧院4人医保1.01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县级文保员工资10.8万元,按月及时发放,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第一书记经费3.25万元,进一步发挥党建在脱贫攻坚中的强大动力,保障脱贫攻坚顺利进行。
本级日常办公经费20.51万元,用于购买本单位的办公设备,保障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
保护标志碑21.09万元,保护标志碑,提高宣传,提高当地文物知名度,促进旅游业发展。
编制关于汾阳市博物馆(含智慧非遗展馆)建设项目涉及杏花村遗址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文物保护方案费用12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发展与流传,提高人们保护文物的意识。
昌瑞汾州府居住小区建设所涉古墓抢救性发掘费157.54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流传。
昌瑞汾州学府居住小区建设所涉古墓抢救性发掘费24.03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发展和流传。
非遗保护资金本级配套费1万元,非遗文化创作,让非遗文化更好的传承下去。
划定县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经费78.75万元,提高人民保护文物意识,使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流传。
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经费55.6万元,提高旅游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酒文旅项目(演艺中心)建设所涉古墓葬抢救性发掘经费109.79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流传和发展。
王桐年、王展故居保护修缮设计方案经费18.9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流传和发展。
现代双语学府小区所涉古墓葬抢救性发掘经费147.5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流传和发展。
2019首界吕梁文学季(项目.贾家庄)项目尾款61.68万元,为进一步繁荣文学艺术创作,发现和凝聚当代经典文学家和新生代文学力量,推出世界视野下的本土文学精品,推进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的跨界交流与写作,书写世界视野下的中国故事。
汾阳市博物馆(含非遗展馆)及大剧院建设非诉专项法律服务费5万元,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汾阳市博物馆(含智慧非遗展馆)规划定桩与建筑物放线测绘经费3.07万元,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公共文化建设(农村文化活动建设)本级经费17.3万元,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基层公共文化场所设施建设条件。
开展户外媒体广告宣传费146万元,提高汾阳知名度,更好的对外宣传展示汾阳形象,让更多人了解汾阳,从而吸引更多企业来汾阳创业。吸引更多游客。
2021年送戏下乡经费48万元,丰富乡村文化,促进乡村文化建设。
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本级24万元,培养了基层文化队伍,活跃基层文化、丰富农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文化素养满足基层群众的文化活动,使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
A级景区A级厕所全覆盖费用135.6万元,24个景区实现A级厕所全覆盖,提高旅游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酒文旅融合全产业链规划4.8万元,提高旅游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酒源文化广场、汾阳市市博物馆(含智慧非遗展馆)项目文物发掘费57.83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的发展。
杏花村酒文旅项目奠基仪式现场布置费用14.16万元,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杏花村相府小区项目耕地占用税67.68万元,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文物保护经费256.5万元,保护文物,使文物得到更好地流传和发展。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外附属项目工程费用416.52万元,促进全民健身的开展,能够使人民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不断增强群众身体素质;全民健身不仅仅适应人民群众健身活动需要,更是迎合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了人民生活全面发展的需要。
五、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52.4万元,比2021年减少1.63万元,减少原因:我单位需政府购买的设备减少。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2022年有3辆公务用车,原值31.08万元。
2、房屋情况
我单位现有房屋面积14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43平方米,价值18.38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资产总额为60.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3万元,负债总额4.3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45.13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95.4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9.74万元,净资产49.74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2189.94万元,支出规划2189.94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2408.93万元,支出规划2408.93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划2649.82万元,支出规划2649.9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6、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活动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5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