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推进全市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旅游事业,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汾阳市博物馆、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汾阳市文化馆、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事业单位及基层文化旅游(文物)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全市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我部门预算构成看,我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有4个下级预算单位。纳入本单位预算的单位有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汾阳市文物保护中心、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汾阳市博物馆共5个,在职实有人数共76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行政工人1人、事业人员68人)局内设股室有:办公室、社文非遗馆、文化产业传媒股、文物股、旅游股。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664.39万元、支出总计13664.3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812.03万元,下降21.81%,支出总计总计减少3812.03万元,下降21.8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实施开展的项目有1、铭义中学修缮省级资金80万元2、铭义中学修缮市级资金20万元3、晋中文化生态资金55.6万元 4厕所补助资金40.68万元以及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等,在2021年底已核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317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71.44万元,占比100%;我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66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61万元,占比7.18%;项目支12682.78万元,占比92.82%;我部门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664.39万元、支出总计13664.3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812.03万元,下降21.8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812.03万元,下降21.81%。主要原因2021年度未实施开展的项目有1、铭义中学修缮省级资金80万元2、铭义中学修缮市级资金20万元3、晋中文化生态资金55.6万元 4厕所补助资金40.68万元以及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等,在2021年底已核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98.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6%。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10.17万元,下降47.8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实施开展的项目有1、铭义中学修缮省级资金80万元2、铭义中学修缮市级资金20万元3、晋中文化生态资金55.6万元 4厕所补助资金40.68万元以及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等,在2021年底已核减。其中,人员经费1024.33万元,占比29.3%,日常公用经费2474.07万元,占比70.7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98.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01.87万元,占91.52%;城乡社区(类)支出296.53万元,占8.48%,用于文化站免费开放和文化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3.6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7.9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5万元,支出决算10.14万元,完成预算的81%,比2020年增加2.79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从后勤处借用公务用车1辆,汾阳市市场管理中心公务用车1辆,由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管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我部门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2、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5万元,决算支出10.14万元,完成预算的84%,比2020年增加2.79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之前,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有公务用车3辆,机构改革新成立汾阳市文旅融合发展中心,该单位有3辆公务用车,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从后勤处借用公务用车1辆,汾阳市市场管理中心公务用车1辆,由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管理。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主要用于文物调查检查、旅游厕所检查及文化市场安全检查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7万元,比2020年增加0.08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4.6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我部门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文物调查检查、旅游厕所检查及文化市场安全检查等下乡用车。我部门无领导干部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评价项目108个,共涉及资金1268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A级景区A级厕所、山西杏花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125.59万元,占政府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虞城五岳庙修缮工程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63万元,执行数为122.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设计方案施工;二是文物安全得到保障,使文物环境得到改善,文物得到更好的保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会各界人士的满意度有待提高,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要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送戏下乡活动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48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主要采用促进地方文体产业的发展、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改善群众文体活动环境;二是充分满足了民众不断提高的精神文化需求,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拥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演出质量及人民群众的喜爱程度有待提高,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要积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创作出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预政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第五部分 附件1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
1、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公开表.xls
2、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送戏下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xlsx
3、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虞城五岳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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