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我局现有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基础教育股、成教职教股(挂牌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政教股(挂牌市中小学校外教育管理办公室)、体育股、幼教股、安全股、基建股、教育技术装备股、教育经费管理核算中心、招生办公室、科技股等14个股室,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承担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按权限负责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初审。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5、统筹管理全市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按权限负责民办学校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6、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8、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维稳工作。

9、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管理初中及初中以下各类教师资格认定,配合市编办控制各学校人员编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0、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规划、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1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范围内的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2、统筹管理各类招生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13、负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校(园)长和教师的各类培训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起草有关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技发展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市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1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17、负责编制和实施市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负责市科研开发与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18、贯彻执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申报认定和管理。

19、贯彻执行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2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政策,指导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21、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22、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23、负责组织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4、负责全市科普工作,贯彻执行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执行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25、贯彻执行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26、承担市保护知识产权日常工作。

2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机构设置情况

汾阳市教育科技部门,截止202112月底,有教职工人员3751人(含:汾阳市批准享受同等在职教师待遇、退休后享受企业养老待遇8名民办代教)。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3733人、其他人员8人。 

中小学校153所,其中:小学120所(含民办5所)、初中24所(含民办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普通高中5所(含民办1所)、职业高中2所(含民办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在校(园)学生68318人,其中:幼儿15018人、小学生29861人、初中14058人、高中7633人、特殊教育学校71人、职业高中167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图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2672.2万元、支出总计62672.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0593.61万元,下降24.7%,支出总计减少20593.61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政府性基金收入18000万元,而2021年无此收入以及2021年度人员的自然减员等,导致收入支出都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985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29.21万元,占比97.45%;事业收入1467.89万元,占比2.45%;其他收入61万元,占比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26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53.85万元,占比82.89%;项目支出10718.35万元,占比17.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055.64万元、支出总计61055.6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0489.86万元,下降25.1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0489.86万元,下降25.12%。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政府性基金收入18000万元,而2021年无此收入以及2021年度人员的自然减员等,导致收入支出都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86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31.86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2021年各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以及人员的自然减员等。其中,人员经费46164.14万元,占比78.43%,日常公用经费12697.46万元,占比21.5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86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8700.34万元,占99.726%;科学技术支出141.72万元,占0.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14万元,占0.033%;农林水支出0.4万元,占0.00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37.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958.9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等人员支出;公用经费4378.28万元,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学校的公用经费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万元,支出决算6.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比2020年减少0.33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20年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支出决算1.33万元,完成预算的95%,比2020年减少1.01万元,减少43%,主要是我局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配餐人数,进而较少了公务接待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共81人次。

因公出国出境我单位2021年未涉及这方面的业务,因此没有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比2020年增长0.66万元,增长14.1%,主要是2020年有未支出的0.33万元在2021年做了支出,故导致2021年支出超预算。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是用于单位工作人员下乡等工作。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5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20年减少10628.1万元,降低99.7%。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数据中包含了各下属学校的公用经费而2021年仅为局机关的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5.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7.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3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局机关工作人员下乡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对2021年预算项目中的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评价项目7个,涉及资金788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92.52%。

  1.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智慧录播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8.9305万元,执行数为648.93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服务项目数6个 ;二是覆盖学校数量53所;三是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我市教育信息化进程,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下一步措施:智慧录播的应用效果成绩斐然,教师应用培训评价已完成,但各学校整体应用评价还很欠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立足教育教学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结合教研提升、教师成长制定相关方案,推进学校综合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全面提升落实。随着城域网设备的提升及校园网络的优化,智慧录播将为“三个课堂”建设插上翅膀,助力“晋享云”项目的双师课堂、名师网络工作站、学科资源基地校、区域共同体建设。助推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推动从教育专用资源向教育大资源转变、从提升师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向全面提升其信息素养转变、从融合应用向创新发展转变,努力构建“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汾阳市东方幼儿园回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78.398万元,执行数为2778.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汾阳市东方幼儿园回购协议支付回扣款总额的70%;二是我部门按照汾阳市东方幼儿园回购协议回购款277.398万元支付完毕,完成幼儿园回购工作,。下一步措施:完成东方幼儿园回购协议规定内容,保障基本办学需要,优化教育环境。(项目自评表见附件3)。

  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1.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1.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1.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1.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1.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汾阳市政府购买智慧录播服务项目项目自评表

附件3:汾阳市东方幼儿园回购项目自评表



汾阳市教育科技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1、汾阳市教育科技局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XLS     2、汾阳市教育科技局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