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教字〔2021〕98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汾阳市委办公室 汾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汾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汾办发〔2021〕16号)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垃圾减量分类知识教育和管理,推进我市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市教育科技局制定《汾阳市教育科技局校园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校(园)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系列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倡导低碳、文明生活方式,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推进校园以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为主要抓手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师生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党建引领,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带动跟进,以教育促动学生,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牵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减量分类的良好氛围,共建“美丽汾阳”。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游陆明  市教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路敦涛  市教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晋生  市教科局工会负责人 

  王浩仁  市教科局党总支副书记 

  侯笃基  市教科局党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 

  成  员:市教科局党办、机关党支部、政教股、办公室、 

  装备股、督导室 

          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校(园)切实履行职责,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各校(园)长为校园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科局政教股,办公室主任由马春红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教育优势,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垃圾减量分类教育进课堂、进家庭、进社区,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投放收集储存的管理体系,逐步规范校园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到2021年底,中小学(幼儿园)垃圾减量分类师生知识知晓率100%,按照“示范引领、龙头带动、突出重点、兼顾全体、整体推进”的原则,推进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制度化。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垃圾分类环境科学教育活动 

  1.形成教育合力。各校(园)将垃圾分类教育与学校健康教育、德育工作、环保教育相结合,让师生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提倡校园垃圾减量,促进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 

  2.强化师资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分别纳入校(园)长任职培训、环保师资培训、卫生人员岗位培训,以课程实施能力和指导能力为重点,培养一批骨干力量,组建专业师资团队。 

  3.鼓励自主创新。结合科技、艺术活动,鼓励学生自主创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科技发明,鼓励学生开展废物利用的创新项目和艺术创造。 

  (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 

  1.编制校本教材。由市局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学校共同研发编制《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校本教材》,遵循贴近学生年龄特点、贴近生活实际,分段分层的原则,科学指导学校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2.严格执行分类标准。按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校园垃圾产生实际,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方式。 

  3.严格分类处理。可回收物由学校收集后交由回收机构处理;有害垃圾在城管、环保部门指导下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餐厨垃圾严格按照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收集和处理; 其他垃圾学校收集后交由城管部门处理。鼓励学校联系、对接垃圾回收公益组织共同做好校园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 

  4.合理配置设施。由市局统筹,结合实际,办公室、教室等室内应配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大小和样式可根据办公室和教室等场所的实际垃圾量确定;学校宜在出入口以及每层楼的电梯(楼梯)前厅、茶水间等处分别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垃圾桶,必须设有1处有害垃圾专用收集箱,务必设置在可监控范围内。 

  (三)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1.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互动活动,带动身边的家庭成员和社区成员参与、践行垃圾减量与分类收集,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习惯。 

  2.组织开展志愿行动。鼓励学生主动履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的责任与义务,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公益活动,动员广大师生加入垃圾分类和减量志愿者服务队。 

  3.组织参观体验活动。在条件允许下,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城市美容师"环卫体验活动,促使广大学生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并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为示范推进阶段(2021年7月底前) 

  打造示范学校。根据工作目标,在全市学校(幼儿园)范围内重点打造10个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学校:禹门河幼儿园、东方幼儿园、南门小学、禹门河小学、东关初中、海洪初中、汾阳中学、汾阳四中、贾家庄中学、栗家庄中心校。 

  示范校要及时总结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阶段性的工作及时做好绩效评估,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成效。 

  所有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校(园)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回3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政教股邮箱llfyjtjzjg@163.com 

  (二)第二阶段为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8月至9月) 

  通过示范校的创建,经验共享,带动示范,进而推广到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培训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教职工培训、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实现教育培训的常态化;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推行,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卫生校园、健康校园等工作相结合。加强自查自纠,主动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第三阶段为全面冲刺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管和考评制度。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先进评选,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学校(幼儿园)、食堂、班级、寝室、教师、学生给予表扬,以此促进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处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成立垃圾分类学生志愿队和师生监督队,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垃圾分类检查督促,定期对不良行为进行通报批评。通过奖惩结合的方式,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与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广大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优秀教师、共青团员、少先队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抓好工作落实,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 

  (二)建立长效机制 

  市局机关由党办牵头,相关职能股室协同联动;学校专项工作组领导并统筹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人员;逐步建立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配合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 

  市局专项工作组对各学校(幼儿园)会加强督促、指导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定期检查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对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有力、成绩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年终考核时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加大考核的力度。各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