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 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吕梁市卫健委安排部署,根据汾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汾安委字〔2024〕8号)要求,市卫健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推动各有关方面严防死守、抓早抓小、源头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防范冲击群众心理底线的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通过专项行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全链条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组织领导
市卫健局成立吕梁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部署推进、调度指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专项行动,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问题。
组长:任淑宏
副组长:田锦文 高建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方案制定、资料收集、信息汇总上报、组织开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局办公室主任张耀军同志兼任。
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
三、工作措施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结束,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同步开展自查自改、抽查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抓好整改,做到动态清零。
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要立即安排部署,对近5年典型和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深入剖析原因,从体制机制、责任落实、制度措施、执法力量、科技赋能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结合今冬明春季节性特点、行业领域风险和省级“督检考”、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指出的问题隐患和举报线索等,制定针对性整改、整治措施并落实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行动自查自改工作方案,对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一行业一清单”等,聚焦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全员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以及事故警示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覆盖每个部位、环节、岗位。对专项行动期间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措施,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清单管理、逐一销号。
四、排查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一是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等安全管理情况。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医用氧气、燃气燃油、实验室试剂、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情况。
(二)建设工程和既有建筑安全。一是在建项目编制实施冬季施工方案,落实防滑、防冻等措施,严格建筑施工混凝土浇筑、模板拆除等关键工序管理,严防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情况。二是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安全管控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三是围墙、铁皮屋、活动房等易倒伏物和广告牌、玻璃幕墙、空调外机等易坠落物防风加固情况。四是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临时建筑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要求的材料或构件老化、损坏等安全隐患治理情况。五是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开展情况。
(三)燃气使用管理。一是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的消毒室、食堂、厨房等重点场所燃气安全整治情况。二是燃气设施设备巡检、入户安全检查等情况。三是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清理燃气管网违章占压,治理“带病运行”以及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情况。四是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严厉打击私接私改燃气管道设施、私自拆装燃气表、室内同时使用燃气和炭火形成双火源等情况。五是燃气管理、燃气使用、燃气消防和燃气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四)消防安全。一是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及“九小场所”,“三合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开展情况,尤其是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房屋等情况。二是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集中攻坚存量隐患,拆除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情况。三是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聚焦日常管理缺失、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失效、占堵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电缆井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或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等隐患问题,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四是严格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控,严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现场管控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五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严禁违规停放充电,科学布局增设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推广电梯智能阻止系统。
(五)特种设备安全。一是氧气站、高压氧舱、承压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以及门(急)诊楼、住院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等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非法电梯使用排查整治,电梯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监督检查,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鼓励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等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人员持证上岗、应急演练等情况。
(六)用电安全。一是手术室、ICU、检验科、放射科、信息机房、药品库、冷藏室等电力供应情况。二是配电室、应急电源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三是高风险作业安全措施和现场管理情况。四是输电线路防冰冻灾害,以及融冰除雪设备保障情况。五是大功率用电设备、配电室等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七)灾害防治和救助工作。一是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针对雨雪寒潮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应对工作情况。二是针对低温寒潮过程中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用电量超负荷,降雪冰冻可能导致大范围停电等情况以及断电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情况。三是双回路电、备用电源电路等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情况。四是发生断电情况后迅速恢复关键科室、关键部位的供电,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情况。五是各市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准备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药品器械和物资等情况。六是强化值班值守,规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情况。七是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情况。
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年终考核巡查以及卫生健康领域开展的其他专项行动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一同落实。
五、时间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2月20日前)。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完成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清单的制定,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3月20日)。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经整改达到有关要求的,要继续巩固成果、完善提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要总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请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于2025年4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卫健局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扣紧压实责任。扣紧压实责任。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对辖区内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治理有策,靠前指挥、履职尽责。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落细全员安全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二)强化督导问责。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运用“清单管理、办结销号、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定期调度”等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要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值班值守。各下属单位、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要强化卫生健康应急处置力量准备,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启动响应;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强事故灾害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刻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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