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汾卫体发〔2022〕39号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
现将《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入做好汾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旨在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实保障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汾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动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宝启 市政府副市长、主持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工作
副组长:田锦文 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高建明 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刘红裕 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张海鹏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翠萍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王秋军 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务委员
张耀军 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务委员
李海红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务委员
葛玉霞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务委员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老龄股,办公室主任由李翠萍担任,负责全系统打击整治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收集打击整治工作资料,建立工作台账,报送打击整治工作信息和报告。综合执法队负责深入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行医资质和诊疗行为进行依法整治。其他相关股室负责提供打击整治违法犯罪线索,配合执法队调查取证及推进执法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进行自查自纠,自觉维护老年人健康合法权益。
工作任务
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违法诊疗活动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至5月16日)
加强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核查督导,对卫生健康领教发现的养老诈骗问题,积极调查核实,建立台帐,加强重点整治,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积极配合公安做好查处,移送工作,制定完善的卫生健康行业规定,使养老机构违法办医按时清仓见底得到有效遏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畅通举报渠道。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7日至10月15日)
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工作。按照稳准狠的要求,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违法行为,广泛收集群众关于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主动开展风险隐患摸排,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拉网式的排查,做到一户不漏。全面推行行业整治,健全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风险隐患,彻底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要及时对摸排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养老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市范围内养老服务诈骗工作可防可控。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动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将国家、省、吕梁市及汾阳市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号召全系统领导干部与面向老年人的违法诊疗活动行为作斗争,充分发动群众进行举报投诉(市卫体局举报投诉电话0358-7282368,举报邮箱fyswsj@126.com),形成卫生健康系统打击养老诈骗行动浓厚氛围。
(二)完成自查自纠。通过宣传发动和排查,要求全市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针对单位内部是否存在单位资质与执业范围不匹配问题,是否存在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或问题苗头要立即整改。
(三)及时整治打击。以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为主要力量,把打击锋芒对准侵害老年人健康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深挖以健康讲座、健康体验、义诊咨询、中医养生、新特药品推荐、新型治疗试验等活动为由,进行虚假宣传、诈骗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多种渠道获得养老诈骗线索,依法快速进行打击,从严从重进行惩治。
(四)引深综合整治。综合执法队对问题排查和日常监督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别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发现违法犯罪苗头性问题、隐匿性问题,要进行深挖细就,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行;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规范行医;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域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市整治行动办公室,申请联合其他部门或其他县市区进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五)优化服务保障。在严厉打击整治的同时,要求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加强老年人健康权益保障,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流程,探索建立医疗+养老的新型服务保障模式。正面引导老年人参加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增加设置老年人文体活动机构、场所和相关组织,拓展老年人文体活动范围;不断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健康保障机制,增加老年人健康服务投入,强化卫生健康系统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六)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汇总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卫生健康系统的老年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卫生健康系统老年人健康保障行业规定。进一步完善依法打击养老领域健康欺诈行为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确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
(二)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深入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股(科)室要把打击养老诈骗放在突出位置,分管领导要确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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