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质量督导的通知
汾卫体发〔2021〕87号
山西省汾阳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汾阳友爱医院、汾阳酒都医院:
为贯彻落实2021年山西省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对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进行督导,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1年10月中旬,具体督导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导单位
辖区内设立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督导内容
(一)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避孕药具管理;
(二)出生缺陷防控;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
(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五)母婴安全等。
四、督导组人员
组 长:王秋军 市卫体局局务委员
副组长:梁 瑶 市卫体局基妇股负责人
张秋毅 市妇幼计生中心主任
李海红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医疗卫生股负责人
成 员:王冬红 市妇幼计生中心孕产保健部部长兼产科主任
张建梅 市妇幼计生中心儿童保健科主任
李文仙 市妇幼计生中心孕产保健科主任
武 军 市妇幼计生中心药具科主任
赵秋红 市妇幼计生中心健教科主任
安建荣 市妇幼计生中心儿童保健科负责人
曹 婵 市卫体局基妇股工作人员
殷维娴 市妇幼计生中心保健科工作人员
曹海玲 市妇幼计生中心保健科工作人员
侯雪敏 市妇幼计生中心保健科工作人员
路祥辉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医疗卫生执法人员
辛丽萍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医疗卫生执法人员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督导的重要性,接到通知后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
(二)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推动妇幼健康工作有序开展。
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