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卫体发〔2021〕87号    

山西省汾阳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汾阳友爱医院、汾阳酒都医院: 

  为贯彻落实2021年山西省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对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进行督导,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1年10月中旬,具体督导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导单位 

  辖区内设立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督导内容 

  (一)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避孕药具管理; 

  (二)出生缺陷防控;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 

  (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五)母婴安全等。 

  四、督导组人员 

  组  长:王秋军  市卫体局局务委员 

  副组长:梁  瑶  市卫体局基妇股负责人 

  张秋毅  市妇幼计生中心主任 

  李海红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医疗卫生股负责人 

  成  员:王冬红  市妇幼计生中心孕产保健部部长兼产科主任 

  张建梅  市妇幼计生中心儿童保健科主任 

  李文仙  市妇幼计生中心孕产保健科主任 

  武  军  市妇幼计生中心药具科主任 

  赵秋红  市妇幼计生中心健教科主任 

  安建荣  市妇幼计生中心儿童保健科负责人 

  曹  婵  市卫体局基妇股工作人员 

  殷维娴  市妇幼计生中心保健科工作人员 

  曹海玲  市妇幼计生中心保健科工作人员 

  侯雪敏  市妇幼计生中心保健科工作人员 

  路祥辉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医疗卫生执法人员 

  辛丽萍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医疗卫生执法人员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督导的重要性,接到通知后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 

  (二)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推动妇幼健康工作有序开展。 

    

    

  汾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