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自然资源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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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调控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和监管。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有行政在职人员18人,全额事业人员41人,财政供养土管员15人及退休补差3人;内设行政股室20个、事业机构19个。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车1辆;固定资产439.77万元。
2021年度收入总计390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401.6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97.33万元、支出总计39099万元。与2020年23372.01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5726.99万元,增长67.29%,支出总计增加15726.99万元,增长67.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购置异地补充耕地指标、高标准农田开发整理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征地补偿费等。
2021年度收入合计38401.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01.67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2021年度支出合计39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36万元,占比2.22%;项目支出38229.64万元,占比97.78%;
2021年度收入总计390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401.6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97.33万元、支出总计39099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372.01万元相比,增加67.2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3372.01万元,增加67.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购置异地补充耕地指标、高标准农田开发整理项目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征地补偿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4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81%。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7018.1万元,下降67.15%。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本年财政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减少。其中,人员经费834.65万元,占比3.29%,日常公用经费49.37万元,占比0.2%。项目支出24459.04万元,占比96.5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43.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0.4万元,占0.00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4648.2万元,占97.26%;其他(类)支出694.46万元,占2.74%。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9.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9.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5万元,支出决算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0年决算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年初预算0元相比无变化,与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元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7.5万元、与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无变化。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0元,与年初预算无变化,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按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对于无公函的检查不予接待,食宿费用由检查人员自理。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比2021年减少6.8万元,下降13.77%。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运行经费减少,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8.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8.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28%;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4辆,价值5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439.7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5.3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2.59%;通用设备313.3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1.26%;专用设备27.9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35%;图书档案2.7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6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0.3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9.17%。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21年预算项目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评价项目33个,涉及资金377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1个,涉及资金2399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4.67%;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2个,涉及资金13755.9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第一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5万元,执行数为89.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41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村庄规划编制进程,规范村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我市高度重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配合,依据《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活动,以“需求”定“应编”,将拟推荐的吕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栗家庄镇花枝村、演武镇西河堡村、杏花镇武家垣村、肖家庄镇安头村、三泉镇南马庄村、杨家庄镇高家庄村六个村庄列入2021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并完成编制。
经政府批准启动,通过招投标确定了中标单位为山西省城乡规划涉及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89.5万元。根据合同及进度已完成并全部支付。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国土整治:国土整治是指根据农业生态平衡原理和国民经济计划要求,对营业土地进行考察、规划、开发、利用、改良、治理、保护等措施的总称。
地质灾害防治:指的是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尽可能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汾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1、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自然资源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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