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三)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六)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七)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
(八)组织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九)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组织实施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
(十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档案管理,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
(十七)指导农村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监督管理,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十九)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合作社做好会计核算;
(二十)负责农村经济和农业统计年报工作;
(二十一)开展适合我市农业发展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宣传等推广工作;为广大农机户和农民提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农机信息服务,组织农机培训等;
(二十二)宣传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现状调查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调查研究;做好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现代种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生态保护服务工作,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开发、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与利用;负责农业品牌建设工作;负责山地农业机械推广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三变”等事务性服务工作;做好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服务、设施农业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单位、所属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汾阳市农业农村局、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汾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共3个单位。
汾阳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种植业管理和行政审批管理股、畜牧兽医股(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农田建设管理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科教信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发展规划股、农业综合股。
所属事业单位:汾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汾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汾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汾阳市植物保护检疫站、汾阳市蚕果站、汾阳市农作物良种场、汾阳市农作物种子管理站、汾阳市农业环保能源站、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汾阳分校、汾阳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汾阳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畜牧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牧草饲料工作站、汾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为汾阳市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参公)单位,正科级建制。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股室有办公室、农村财务管理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股、农村集体经济统计股、农村集体审计股、农机推广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及农民合作社管理股8个;我中心现有行政(参公)人员9人,事业人员25人,现有公务用车2辆,固定资产总值439.88万元。
汾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为10人,现实有5人,内设机构为2个,综合股和调研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3656.5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15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6.5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15万元。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3、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加原因:一是2022年预算计提残保金,事业人员计提培训费基本支出增加;新增农村土地确权档案室租赁款项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经费、乡村衔接补助资金等项目。二是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发展鹅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安排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3656.5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5.1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916.78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78.3万元。 2、项目支出1739.76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83.45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一是口径变化,2022年老农机员生活补助款改为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22年新增农村土地确权档案室租赁款项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经费、乡村振兴示范村资金等项目安排增加。
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2年非税收入16.87万元,其中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收入征收计划2.37万元,与上年持平;罚没收入1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增加7.93万元,增加因素是:加大罚没力度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和农业秩序,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其他收入4.5万元,较2021年实际数增加0.14万元,增加因素是:品种区域试验玉米增产收入。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2.5万元。比2021年减少2.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增减变化原因是:2022年我部门无离任审计项目,故“三公”经费预算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所属汾阳市农业农村局、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汾阳市乡村振兴服务共3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15万元,比2021年增加29.1万元,增长18.52%,增加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金、培训费,原因是:2022年预算计提残保金,事业人员计提培训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7.46万元用于日常购置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执法队装备购置等、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绩效管理情况
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56.54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
汾阳市农业农村局(13项目)
公用经费项目121.18万元;
人员类项目1396.13万元;
3、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0万元;
4、畜禽屠宰稽查队工作经费15万元;
5、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试验经费5万元;
6、粮食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
7、良种场工作经费6万元;
8、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20万元;
9、事业费3万元;
10、临时人员工资27.072万元;
11、畜禽屠宰稽查队合同工工资20.91348万元;
12、第一书记下乡补助1.25万元;
13、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经费、服装采购和装备配备120.2898万元。
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14个)
1、公用经费项目33.01 万元;
2、人员类项目318.08 万元;
3、2022年农机购置工作经费4万元;
4、2022年深松整地工作经费5万元;
5、专项工作经费(农村财务监管经费、土地纠纷调解仲裁经费、农民收益统计监测经费、一事一议工作经费)24万元;
6、自收自支人员郝世峰2022年公用经费0.59万元;
7、2022年第一书记驻村补助3.25万元;
8、汾阳市2019、2020年度老农机员、留守人员生活补助350.72万元;
9、郝世峰2022年1-12月工资8.82万元;
10、临时工2022年工资9.02万元;
11、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经费5.61万元;
12、农村土地确权档案室租赁款5万元;
13、农村土地确权数据日常变更项目33万元;
14、退役士兵潘珠珠2022年工资5.21万元。
汾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5个)
1、汾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巩固脱贫攻坚和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030万元;
2、公用经费项目2.95万元;
人员类项目45.43万元;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6万元;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运转经费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车辆13辆,价值141.4万元。
2、房屋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房屋面积4910.74平方米,价值367.8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通用设备711.54万元,专用设备264.8万元,办公家具126.46万元,图书档案0.35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2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3656.54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6.54万元;2022年支出预算3656.54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916.78万元,项目支出1739.76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3811.65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11.65万元;2022年支出预算3811.65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956.17万元,项目支出1855.48万元。
2024年收入预算3940.16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0.16万元;2022年支出预算3940.16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995.83万元,项目支出1944.3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高标准农田: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就是对当事人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七、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经济效益及社会成果:扶贫小额信贷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或能有效带动贫困户致富脱贫的特色产业上,逐步提高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拨款,绩效目标:使贫困户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受益。
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 5月23日
附件:
1、2022年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2022年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3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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