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六)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七)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

(八)组织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九)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组织实施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

(十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四)将市农机服务中心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农业农村局。

(十五)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档案管理,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

(十七)指导农村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监督管理,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十九)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合作社做好会计核算。

(二十)负责农村经济和农业统计年报工作。

(二十一)开展适合我市农业发展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宣传等推广工作;为广大农机户和农民提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农机信息服务,组织农机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2021年决算包括局机关预算、所属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决算的单位包括:汾阳市农业农村局、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2个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种植业管理和行政审批管理股、畜牧兽医股(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农田建设管理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科教信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发展规划股、农业综合股;

所属事业单位:汾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汾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汾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汾阳市植物保护检疫站、汾阳市蚕果站、汾阳市农作物良种场、汾阳市农作物种子管理站、汾阳市农业环保能源站、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汾阳分校、汾阳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汾阳市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畜牧技术推广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牧草饲料工作站、汾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为汾阳市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参公)单位,正科级建制。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股室有办公室、农村财务管理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股、农村集体经济统计股、农村集体审计股、农机推广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股及农民合作社管理股8个;我中心现有行政(参公)人员9人,事业人员25人,现有公务用车2辆,固定资产总值439.88万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说明:我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故以上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574.99万元、支出总计13574.9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7.49万元,减少0.13%,支出总计减少17.49万元,减少0.13%。主要原因是有机旱作节水封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等项目安排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91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14.52万元,占比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57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3.37万元,占比16.45%;项目支出11341.62万元,占比83.55%,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574.99万元、支出总计13574.9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7.49万元,减少0.13%,支出总计减少17.49万元,减少0.13%。主要原因是有机旱作节水封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等项目安排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24.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21.59万元,增加69.86%。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支出进度加快,2021年机构改革后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由汾阳市农经服务中心、汾阳市农机服务中心合并而成。其中,人员经费2117.98万元,占比15.78%,日常公用经费115.39万元,占比0.8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24.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8945.38万元,占66.63%;其他支出4479.61万元,占33.3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3.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7.9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40.38万元,占96.3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7.60万元,占3.66 %;公用经费115.3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5.39万元,占100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89万元,支出决算22.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5%,比2020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由汾阳市农经服务中心、汾阳市农机服务中心合并而成,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无,国内接待的批次、人数无。

2、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97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数相比增加0.26万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后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由汾阳市农经服务中心、汾阳市农机服务中心合并而成,故“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3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20年减少77.17万元,减少40.0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7.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2.17万元,无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辆、其他用车2辆,无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主要领导干部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评价项目87个,共涉及资金552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2019、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00%,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汾阳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项目支出4434.68万元,执行率达到82%,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未完全拨付外,其余项目资金已完工并拨付。

  1.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发展农业特色产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1.021155万元,执行数为:341.021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谷子良种繁育田面积2092.1亩;2.谷子集中连片核心示范区面积19371亩;3.鲜食玉米集中连片核心示范区面积1000亩;4.长山药面积415亩,充分发挥了科技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支柱产业发展缓慢;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三、农村劳动力数量和质量不相适应新形势下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规模经营,建立特色农业产业体系;二、创新机制,拓展特色农业发展途径;三、加大投入,建立特色农业保障机制;四、绿色发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型社会服务体系。(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7.56万元,执行数为727.56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461台,受益户326户; 二是促进农业发展为主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保障主要农产品稳定持续生产供给为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下达迟缓,造成结算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加快补贴资金下达进度,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力度。(项目自评表见附件3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1.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1.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1.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1.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1.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高标准农田: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十一、秸秆还田:当今世界上普遍重视的一项培肥地力的增产措施,在杜绝了秸秆焚烧所造成的大气污染的同时还有增肥增产作用。秸秆还田能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结构,使土壤疏松,孔隙度增加,容量减轻,促进微生物活力和作物根系的发育。秸秆还田增肥增产作用显著,一般可增产5%~10%,但若方法不当,也会导致土壤病菌增加,作物病害加重及缺苗(僵苗)等不良现象。因此采取合理的秸秆还田措施,才能起到良好的还田效果。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2021年发展农业特色产业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32021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
    1、2021年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自评表.docx     2、2021农机购置项目自评表.docx     3、汾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