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农业农村局汾阳市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项目实施方案
汾农发〔2021〕31号
根据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计划的通知》(吕农财字〔2021〕3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资金18万元,用于我市草地贪夜蛾、粘虫、草地螟及小麦重大病虫疫情等监测防控1.2万亩。按照吕梁市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本地实际,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的理念,落实“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突出主要作物、重大病虫、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项目区实行整片、整村推进,带动区域性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全面提升重大病虫应急防控能力和科学防病治虫水平,有效预防控制病虫发生、蔓延危害,将重大病虫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保障粮食和农业安全生产。
二、目标任务
(一)年度目标
建立监测网点,及时发现并掌握草地贪夜蛾等病虫疫情发生动态,提升我市重大病虫监测预警能力;通过对草地贪夜蛾、粘虫、草地螟等大田作物重大病虫进行及时有效防控,使重发区域病虫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
(二)绩效任务
开展监测调查,及时发现灾情,指导和培训人数不少于36人次,全市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面积不少于1.2万亩次,有效遏制重大病虫爆发流行成灾。
三、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涉及有条件开展统防统治的草地贪夜蛾、粘虫等病虫疫情重发区。
四、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具有重大病虫应急防治、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能力和经验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有防控能力的村庄。
五、实施内容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针对我市草地贪夜蛾、粘虫等大田作物病虫(包括玉米、谷子、高粱等),在病虫灾害源头区、重发区,开展病虫疫情监测0.15万亩,建立50个性诱监测网点和9个灯诱测报点、应急防治或统防统治1.05万亩。
六、资金支持环节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草地贪夜蛾、粘虫等重发区及大田作物重大病虫的源头区开展病虫监测、应急防治、统防统治或绿色防控所需监测设备购置、维修费,药剂、药械购置费、燃油、施药作业费,虫情监测网点建立以及宣传培训等支出。
资金补助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117号规定执行。
七、资金补助标准
项目实施区域,应急防治或统防统治每亩补助作业费15元、监测点监测经费按去年标准每个点补助300元。项目完成后,由汾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3人以上专家团队进行验收,认真核实作业任务和相关服务协议,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根据农业农村局与服务组织签订的任务合同及验收凭证兑现补助资金。
八、项目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实施好该项目防治工作,强化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项目领导组。组长由汾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淑宏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梁宏泉担任,成员由植保站张蕊红、项目区域农技站长组成,领导组根据汾阳实际情况,抓住关键时期和重点病虫,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确保效果” 的原则,因地制宜细化防治目标任务,加强检查和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强化协调配合和监督管理。加强协调配合,适时开展防效检查和任务验收,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和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纠正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三)认真总结经验问题。项目实施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以及重大灾情报告制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统防统治典型模式,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统防统治的积极性。项目完成后认真总结政策落实情况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分别于2021年6月20日和9月1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和总结报告、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