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汾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方案
汾农发〔2021〕16号
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保证全年500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吕农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时间
全年4次,分别在4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完成检测工作。
二、监测对象
抽检对象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覆盖散户。强化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上加大抽检力度,加大“三品一标”、圳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施主体的抽检比例。抽样环节以生产基地、养殖场、产地运输车、暂养池和屠宰场等为主,市场为辅。
三、监测品种和数量
(一)种植产品
1.监测品种
蔬菜、水果、食用菌及食用中药材等。
蔬菜品种应是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芹菜、菠菜、番茄、茄子、辣椒、黄瓜、苦瓜、西葫芦、萝卜、胡萝卜、马铃薯、山药、洋葱、韭菜、芦笋、长山药等产品。
食用菌监测品种为香菇、平菇等,均为鲜品。
水果监测品种主要是苹果、梨、草莓、甜瓜、西瓜等产品。
食用中药材品种主要是桔梗、玫瑰等,均为鲜品。
2.监测数量
全年监测320份,每次抽样份数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畜禽产品
1.监测品种
猪肉、牛肉、羊肉、禽肉、禽蛋、猪尿和牛羊尿。
2.监测数量
全年监测170份,每次抽样份数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水产品
1.监测品种
金鳟、虹鳟等本地区养殖单位(户)的主要在养品种。
2.监测数量
全年监测10份,每次抽样份数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也是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评议考核的重要指标。因此,我们要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和预警,同时要配合做好部、省、市三级的抽检,坚决守牢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二)规范抽检程序,确保工作质量
监测工作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有关规定,把握好当地农产品上市时节,合理确定抽样时间、抽样布点、抽样品种,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确保监测结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三)保证工作进度,按时报送结果
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的监测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红头文件盖章扫描为pdf格式)上报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四)及时通报结果,推进“检打联动”
对例行监测监测出的高风险不合格样品,我局相关股站收到信息后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做好风险防控和预警,并会同有关部门,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联系方式
1.安全监管股
联 系 人:李星
联系电话:18*******61
2.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梁春峰
联系电话:13******13
3.蔬菜办
联 系 人:郝瑞庆
联系电话:13*******11
4.动物检疫站
联 系 人:田武生
联系电话:13*******48
5.蚕果站
联 系 人:陈茂军
联系电话:15*******00
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要求(供参考)
汾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要求
一、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一、种植业产品
1.抽样方法
蔬菜、食用菌和水果抽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
2.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蔬菜、食用菌、水果监测项目共53个,包括禁用农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限用农药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水胺硫磷、氧乐果、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毒死蜱、三唑磷、乐果;常规农药敌敌畏、灭多威、百菌清、乙酰甲胺磷、氰戊菊酯、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异菌脲、甲萘威、腐霉利、三氯杀螨醇、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啶虫脒、哒螨灵、嘧霉胺、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噻虫嗪、灭幼脲、氯菊酯(异构体之和)、阿维菌素、除虫脲。
中药材产品检测项目共12个。包括禁用农药甲胺磷,限用农药乙酰甲胺磷,常规农药联苯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氯菊酯;重金属指标铅、镉、砷、汞、铜。
种植业产品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见附表1。
(二)畜禽产品
1.抽样方法
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1)猪肉、牛肉、羊肉分别监测7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5种磺胺类药物(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和4种四环素类药物(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
(2)禽肉和禽蛋监测8种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抗病毒药物(金刚烷胺)。
畜禽产品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见附表2。
(三)水产品
1.抽样方法
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监测项目为氯霉素、氟苯尼考、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磺胺类、沙星类,详见附表3。
二、判定依据和原则
(一)种植产品
按GB 2763-2019及部例行监测、GB 2762-2017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要求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 2763-2019及部例行监测、GB 2762-2017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畜禽产品
1.禁用药物
瘦肉精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在猪肉、牛肉和羊肉中的判定限为0.5μg/kg;在猪尿、牛羊尿中的判定限为≤0.2μg/L。
2.禁用药物
金刚烷胺在禽肉和禽蛋中不得检出,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
3.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药物
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和洛美沙星)在禽肉和禽蛋中残留, 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
4.产蛋期禁用药物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在禽蛋中残留按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判定。
5.常规药物
磺胺类和四环素类在猪肉、牛肉、羊肉中的残留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判定。
6.常规药物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在禽肉中的残留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判定。
(三)水产品
执行农业部958号公告-13-2007、GB/T 20361-2006、GB/T19875-2005、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农业部958号公告-12-2007、农业部783号公告-2-2006的规定。详见附表3。
附表:1.种植业产品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2.畜禽产品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3.水产品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物质检验方法和判定
限量值
附表1
种植产品和检测方法
产品类别 | 监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蔬菜 食用菌 水果 | 禁用农药(4个):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三氯杀螨醇 | NY/T 761-2008或 GB/T20769-2008或 GB 23200.113-2018 |
限用农药(11个):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毒死蜱、三唑磷、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 | ||
常规农药(26个):敌敌畏、百菌清氰戊菊酯、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异菌脲、甲萘威、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 | ||
常规农药(10个):啶虫脒、哒螨灵、嘧霉胺、烯酰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噻虫嗪、灭幼脲、氯菊酯(异构体之和) | GB/T20769-2008或 GB 23200.113-2018 | |
常规农药(1个):阿维菌素 | GB 23200.19 | |
常规农药(1个):除虫脲 | GB/T5009.147 | |
中药材 | 禁用农药(1个):甲胺磷 限用农药(1个):乙酰甲胺磷 常规农药(5个):联苯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氟氰戊菊酯、氯菊酯。 重金属(5个):铅、镉、砷、汞、铜。 | GB 23200.113-2018 药典通则2321 |
附表2
畜禽产品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监测项目 | 样品 种类 | 检测方法 |
禁用药物 瘦肉精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 | 猪肉 牛肉 羊肉 |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8-2008或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
常规药物 磺胺类(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 | 猪肉 牛肉 羊肉 | 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参见农质发〔2014〕5号文件附录)。畜禽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59)。 |
常规药物 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 | 禽肉 | 禽蛋和禽肉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及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操作细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
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药物 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 | 禽肉 禽蛋 | |
产蛋期禁用药物 氟喹诺酮类(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 | 禽蛋 | |
常规药物 四环素类(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 | 猪肉 牛肉 羊肉 |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法(GB/T 21317)。鸡肉、猪肉中四环素类药物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法(农业部1025公告-12-2008)。 |
禁用药物 金刚烷胺 | 禽肉 禽蛋 | 动物源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31660.5-2019)。 禽蛋和禽肉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及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操作细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
禁用药物 瘦肉精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 猪尿 牛羊尿 | 采用快速检测卡对猪尿、牛羊尿现场检测。疑似样品采用以下方法确证;动物尿液中11种β受体激动剂的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63公告-3-2008);猪尿中β-受体激动剂多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公告-11-2008)。 |
附表3
水产品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物质检验方法和
判定限量值
抽检品种 | 检测项目 |
虹鳟、金鳟、鲟鱼、鲫鱼、甲鱼、鲈鱼、乌鳢、鮰鱼、鲤鱼、鲂鳊、鲶鱼 | 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
草鱼 | 氯霉素、孔雀石绿、喹乙醇、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
河蟹、淡水小龙虾 | 氯霉素、己烯雌酚、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
罗非鱼、南美白对虾 | 氯霉素、孔雀石绿、甲基睾酮、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